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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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队、保障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制定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局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局第13次党委会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但有关政策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标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龙游县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 | 龙执法 〔2022〕12号 | 2022.7.21 |
2 | 龙游县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 龙执法 〔2022〕24号 | 2022.11.30 |
附件2
继续有效但有关政策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标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龙游县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的通知 | 龙执法 〔2017〕1号 | 2017.1.3 |
信息来源:
县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