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聘请第三方进行部分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我县《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的通知》(龙财资产〔2023〕4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龙游县农业农村局部分国有资产管理,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局的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现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选聘并报送服务方案(包括价格)。
一、项目名称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部分国有资产清查。
二、服务内容
(一)清查内容
截至2023年6月30日,龙游县农业农村局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仅指土地)、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等待查资产约1990余件。
(二)工作要求
主要提供以下资产清查服务:
1.对现有的待查资产实物进行盘点,并将待查资产与账面资产、资产云信息系统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账的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统一编号,打印制作、粘贴统一固定资产标签,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
3.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根据实物情况提供处理资产的专业性意见,及时补录盘盈资产、核实盘亏资产以及核销报废资产,完整记录单位所有待查资产;
4.完善资产台账和资产云系统台账(包含资产名称、品牌、型号、价值、购置时间、现存地点、使用人等相关信息);
5.出具盘点报告便于单位后期对待查资产的管理。
项目预算控制在5万元以内。
三、服务商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业务运营范围应与本次服务项目内容相关;
3.具有提供服务的基本能力(包含与服务提供相符合的服务人员、项目运作管理经验和专业优势等);
4.没有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5.其他法定规定的情节等。
四、报价要求及中标规则
1.三家及三家以上第三方中介机构报价,若第三方中介机构未满3家,则报价时间顺延3天至2023年8月19日18:00前;若顺延3天后仍未满3家,则再次顺延3天至8月22日18:00。
2.低价中标法: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供应商,则由报价相同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第二次报价,同样最低价者中标;
3.此次报价作为双方合同签订的中标价格,成交后不得因任何外界因素更改中标价;
4.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价格作为无效报价。
5.第三方中介机构满足3家及3家以上,经开标后发现有第三方中介机构报价服务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询价服务要求,导致该机构失去报价资格。若剩余合格供应商未满3家,则本项目再另行询价。
6.中标服务机构要求在8月25号前完成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五、公告时限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
六、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公告期间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企业信用查询报告通过邮寄等方式发送至龙游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初审的中介机构,我局将于2023年8月17号下午2点半于1号会议室现场开标。请有意向的中介机构现场出具工作方案、报价、承诺书等相关料。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联系人:倪志轩;
电话:0570-7023610、0570-7022388;
联系地址:龙游县农业农村局302办公室(龙游县龙洲街道岑山路138号 )
附件:1.承诺书.docx
2.询价单.docx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