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238/2023-146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 |
发布单位: | 詹家镇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0250238/2023-1461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3-07-03
- 发布单位:
詹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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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詹家镇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主体明确、程序规范、监管严密,从制度层面上保障村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优质、安全。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必要性说明
本《办法》出台,是为确保村级工程优质、生产安全、资金节约,降低廉政风险。
二、政策依据
龙游县《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操作办法》《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詹家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三、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操作程序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操作程序
(一)项目决策。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提议和决策必须由村支“两委”会商议,形成项目实施决议,主要包括项目功能、建设规模、建设方式、投资额度、筹资方案、实施时间、招标方式等内容,相关会议记录和商议结果必须存档备查。
(二)项目申报和审查。
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前置预审机制。重点审查分析村集体负债是否可控、资金拼盘是否可行、政策处理成本是否过高、生态环保影响是否严重、项目收益是否平衡等要素。由建设单位填写《村(社区)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审核表》、《詹家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预审表》,驻村干部和项目分管领导参与审议后签字,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项目实施申请,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镇市场化配置领导小组预审。经同意批准后,按照村级议事程序,经村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2.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规划、国土、林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进行报批,办理好审批手续,不得未批先建或不批而建。
(三)项目预算编制与管理
1.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或以财政资金占主导地位,且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财政项目预算审核。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实行分级管理:
(1)村级小微工程,即工程造价预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由村两委集体商议确定,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或村两委会集体商议确定的实施方案。(2)村级小额工程,即工程造价预算在10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工程项目,须经村两委讨论,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镇分管和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等参与审议,签字后进入镇招投标程序。(3)村级大型工程,即造价预算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须报区发改局批准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招投标。
2.政府性项目不得超过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增加投资预算的除外)。村自主实施的项目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10万元以下项目不得超过投资预算。
3.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招标控制造价应当由具备编制资质的工程预算编制中介单位编制,造价师(员)、中介单位均应签字盖专用章,并经第三方工程预算编制中介单位复核审核,出具审核意见。镇工程预算编制中介单位和预算审核中介单位,为便于镇市场化配置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龙游县涉批中介网上公开比选入围,建设单位统一由入围中介单位进行工程预算价编制和复核审核。(中介单位必须为龙游县年度入围中介服务机构。詹家镇涉批中介网比选入围方式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低于基准价,最接近基准价的一家或数家为入围单位)
(四)项目发包
1.公开招投标由建设单位填写《詹家镇公开招投标备案表》,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同时提供项目审批文件(县、镇文件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工程招标控制价文件和招标文件等。
2.非公开招标的由建设单位填写《詹家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审批表》,向镇监管办备案,报镇市场化配置领导小组审批,并报县监管办备案。同时提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监委会监督确认)、申请理由、工程招标控制价文件和镇党政班子会决定意见。
3.村级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公开方式招投标。除项目技术复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为完成重大社会活动急需配套建设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外,其他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区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工作日(上级业务部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5.招标文件全面实行网上下载,投标单位根据投标资料和实地踏勘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镇监管办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6.在镇平台集中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相应企业施工资质。投标人限定在龙游县范围(以企业注册地为准),龙游县范围投标人不足开标或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行为无效:①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载明资格条件要求的;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③正在被我市、县、镇公示不良行为或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工程建设项目下浮区间根据县监管办、审价中心、交易中心确定执行。下浮率产生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每间隔 0.5个百分点形成的数个球内不重复随机抽取三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下浮率(让利值),保留二位小数。
8.开标会议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应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镇村两级公开栏内、村情通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上级业务部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并将公示结果备案归档。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持镇财政办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监管办各一份备案,中标单位数份。
9.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置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5%,由镇财政办统一代收代退,履约金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退取。
10.中标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后,中标候选人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对放弃中标资格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11.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要由村两委集体会议决议,工程实施方案(含最高限价)、建设方式需在村务公务栏、村情通公示,接受村民评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监管办审核审批。在镇监管办指导下,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建立台账报监管办备案。
12.镇监管办严格控制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并在部分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村级零星修补项目以年度打包方式统一招投标,标段暂估价不超过30万元,标段内零星项目仍执行上面第11条备案规定。
四、注意事项
承包方出现挂靠或借用资质、提供虚假资料、串标、行贿,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的,除依法追究责任外,取消工程项目预发包投标和备选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詹家镇交易中心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其在詹家镇范围内承接服务类项目,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黑名单”。
解读单位:龙游县詹家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吕晨(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0570-708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