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17/2023-1468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林水〔2023〕124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26 |
发布单位: | 县林业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7/2023-14685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林水〔2023〕124号
- 发文日期:
2023-07-27
- 发布单位:
县林业水利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LYD18-2023-0001
- 文件编号:
龙林水〔2023〕124号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油茶资源现状,确保完成全省油茶保供生产任务,特制定了《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龙游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6日
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油茶资源现状,确保完成全省油茶保供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油茶保供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林改〔2022〕72号)和浙江省油茶生产任务计划表(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扶持政策意见。
一、 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总任务,及省林业局保供任务分解的相关要求,2023年至2025年,我县完成油茶新造林面积12324亩,改造抚育面积10146亩。
二、 扶持政策
(一)支持新建良种油茶种植基地。支持油茶新造林,扩大油茶良种种植基地规模。对新发展油茶良种种植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20亩(含)至50亩,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2000元补助,其中实施当年补助 1200 元/亩,第二年抚育补助 400 元/亩,第三年抚育补助400 元/亩;对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含)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2800元补助,其中实施当年补助2000 元/亩,第二年抚育补助 400 元/亩,第三年抚育补助400 元/亩。
(二)支持油茶低产林良种改造。支持改造低产油茶林,优化良种油茶种植基地。对油茶更新改造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亩(含)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2000元补助,其中实施当年补助 1200 元/亩,第二年抚育补助 400 元/亩,第三年抚育补助400 元/亩。
(三)支持油茶低产林垦复补植。支持对油茶低产林实施垦复补植。对油茶低产林改造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亩(含)以上,实施垦复和补植,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600元补助。
(四)支持幼林抚育。支持对油茶良种基地、更新改造幼林基地实施进行抚育。对油茶新品种基地、更新改造幼林基地抚育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亩(含)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年每亩200元的补助。
(五)支持油茶品牌建设。鼓励各大主体打造油茶知名品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农博会金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森博会金奖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油茶产业设备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油茶籽烘干、剥壳等初加工基础设施设备规范化建设。对油茶经营主体新购置烘干机、剥壳机设施设备,单项补助设施设备价格的12%,且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油茶基地建设安装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6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三、项目保障
(一)成立龙游县油茶保供任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协调落实政策措施,推动保供工作落实到位。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主管部门。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动油茶产业发展。
(三)强化用地保障。合理选址种植,不得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的将不予统计油茶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支持油茶种植配套设施林业用地,保障油茶籽初加工用地。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申报、核查、公示和奖补工作流程。严禁虚报、造假,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若经查实,追回所有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政策采取项目竞争性申报为主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兑现奖励补助政策。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奖补等管理方面的细则,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政策兑现资金。对同一个项目符合多个产业政策的或符合多项内容的,按从高享受、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四、 附 则
(一)本试行政策意见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试行政策意见由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另附起草说明:
关于《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全省油茶保供生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本办法。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油茶保供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林改〔2022〕72号)和浙江省油茶生产任务计划表(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完成龙游县油茶保供任务工作,对于制定龙游县油茶扶持政策,是必要的,可行的。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确保如期完成龙游县油茶保供任务,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总任务,及省林业局保供任务分解的相关要求,至2025年,我县完成油茶新造林面积12324亩,改造抚育面积10146亩。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拟规定的主要制度: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制定油茶种植抚育奖补政策。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下发该办法至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完成项目。
五、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情况
2023年2月22日《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部门与乡镇意见征求,向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龙游县财政局、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游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乡镇进行意见征求。
2023年2月28日—3月10日《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网上进行民意征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集体讨论情况
2023年5月26日,经县林业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讨论通过《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送审稿),详见书面的集体讨论会议纪要。
七、起草过程
2023年1月28日—2月8日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起草;2023年2月8日组织林业相关科室召开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讨论会。
2023年2月22日《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部门与乡镇意见征求,向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龙游县财政局、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游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乡镇进行意见征求。
2023年2月28日—3月10日《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网上进行民意征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
2023年5月26日,经县林业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讨论通过《龙游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试行)》(送审稿)。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