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7-20 16:41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简称: 交通运输局
机构职能:

机构简介:下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县乡公路规划建设管理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等5个下属单位。局机关设办公室、规划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建设管理科、运输安全科、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等科室。

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县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公路、水路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规划、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

(九)负责全县国防交通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推动交通运输“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现代化。坚持整体政府理念,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机构地址: 龙游县龙洲街道 兴龙北路389号
联系方式: 0570-7014520
机构负责人: 沈涵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