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并挂牌督办
为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县消防救援大队自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深入辖区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浙江星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鸿荻纸制品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近日,龙游县人民政府已批复《关于对浙江星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鸿荻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的请示,明确表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相关规定,督促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星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有一栋办公楼,两栋厂房,两栋仓库,其中办公楼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约 677 平方米,建筑面积 1354平方米,西侧仓库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约1105 平方米,建筑面积 2210 平方米,东侧仓库为地上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约 9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640 平方米,北侧厂房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约 2781平方米,东侧厂房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约1220 平方米。该公司现有:消火栓系统、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主要隐患:
1.西侧仓库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4.3 条综合判定要素;
2.西侧仓库夹层缺少两部疏散楼梯,两个安全出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3.3 条综合判定要素;
3.西侧丙类仓库内设置办公室,未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3.4 条综合判定要素;
4.占地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的丙类厂房,未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1.1 条综合判定要素;
5.西侧仓库夹层耐火等级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9.1条综合判定要素;
6.生产车间与西侧仓库之间的中间仓库与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到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2.3 条综合判定要素。
浙江鸿荻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建筑均为钢筋混凝土(砼)结构,其中 1 号建筑为地上二层,产权面积为 665.15 平方米;2 号建筑为地上四层,产权面积为 3278.87 平方米;3 号建筑为地上一层,产权面积为 3385.41 平方米;4 号建筑为地上一层,产权面积 1827.80平方米;5 号建筑为地上三层,产权面积为 1194.35 平方米。该单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设备。
主要隐患:
1.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11 条综合判定要素;
2.生产车间和仓库、仓库和宿舍楼设置钢棚和布棚占用防火间距,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2 条综合判定要素;
3.厂房和仓库安全出口被封堵,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3.3 条综合判定要素;
4.生产车间、仓库和宿舍楼疏散指示标志全部损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3.6 条综合判定要素;
5.丙类仓库占地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6.丙类仓库占地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5 条综合判定要素;
7.宿舍楼三楼一处电表箱敷设在木板上,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9.4 条综合判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