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3-145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办发〔2023〕3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3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3-1457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办发〔2023〕35号
- 发文日期:
2023-06-15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政办发〔2023〕35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龙游县公共服务“七优享”
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为建设具有“龙之游”发展活力、“人之居”幸福图景的区域明珠提供坚实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高标准实施民生“夯基工程”,高质量落地一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全力把公共服务“七优享”打造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标志性成果。
表 龙游县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2022年 实际值 | 2023年 目标值 | 2024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2026年 目标值 | 2027年 目标值 |
幼 有 善 育 | 1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 托位数(个) | 3.93 | 4.00 | 4.20 | 4.50 | 5.00 | 5.50 |
2 | 普惠托位占比(%)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
3 |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 80.56 | 85 | 90 | 95 | 95 | 95 |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2022年 实际值 | 2023年 目标值 | 2024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2026年 目标值 | 2027年 目标值 |
学 有 优 教 | 4 | 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 督导评估率(%) | 通过省级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5 |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县省级评估率(%) | 通过省级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通过国家评估 | |
6 | 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 15.26 | 15.30 | 15.40 | 15.50 | 15.55 | 15.6 | |
7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6.17 | 67 | 68.5 | 70 | 71 | 72 | |
劳 有 所 得 | 8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4.9 | <5 | <5 | <5 | <5 | <5 |
9 |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 89 | 94 | 94.5 | 95 | 95.5 | 96 | |
10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 2.2 | 3.1 | 4.1 | 5.0 | 6.0 | 6.9 | |
病 有 所 医 | 1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未出数 2021年为81.27 | 80.5 | 80.6 | 80.7 | 80.8 | 80.9 |
12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10.16 | 10 | 9.85 | 9.7 | 9.45 | 9.2 | |
13 |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 80 | 80 | ≥50 | ≥70 | ≥70 | ≥70 | |
老 有 康 养 | 14 |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 护理员数(人) | 24.03 | 24.05 | 25 | 27 | ||
15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5.89 | 186.2 | 186.6 | 187 | 187.4 | 187.8 | |
16 |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万人) | 0 | 0 | 完成 省定任务 | 完成 省定任务 | 完成 省定任务 | 完成 省定任务 | |
住有宜居 | 17 |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16.69 | 16.6 | 16.7 | 16.8 | 16.9 | 17.0 |
18 |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筹集套数 (万套〔间〕) | 0.0335 | 0.0335 | 0.0335 | 0.0335 | 0.0335 | 0.0335 | |
19 |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 62 | 85 | 87.5 | 90 | 92.5 | 95 | |
弱 有 众 扶 | 20 |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 12420 | 13200 | 13650 | 14100 | 14550 | 15000 |
21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 80 | 82 | 83 | 85 | 87 | 90 | |
22 |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 93 | 94 | 95 | 96 | 97 | 100 |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围绕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总目标,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率先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实施妇幼能力提升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实施妇幼保健重点工作负面清单机制。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评估。到2027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
2.深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加强出生缺陷儿童诊治和保障,建立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救助等全周期工作机制,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适时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受益人群。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
3.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面向2-3周岁幼儿托班,推进现代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驿站)建设,打造15分钟方便可及托育服务圈。到2027年,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5.5个。(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
4.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儿科医疗服务专科联盟。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健康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1.3名,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5%。(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
5.加快发展育婴数字服务。迭代升级数智妇幼系统,加快推进婴育服务数字化应用,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积极谋划“衢有善育”集成改革多跨应用场景,推动儿童健康数据信息在政府管理、便民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大数据局、县残联)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职业教育高层次贯通融合,与全省同步推进教育现代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全面补齐学前教育基础短板。持续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十大行动。到2027年,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95%以上,优质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创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面构建“广覆盖、保安全、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公办义务教育教共体覆盖率达到95%,其中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占比达90%(含集团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办学,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持续巩固提升“双减”成效,推动作业管理和评价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到2027年,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实现清零,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全面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提升县中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办学格局基本形成。依托“八校联盟”等载体,强化学科创新团队建设,开展科技、综合、人文、艺体等特色办学,推动县域内各普通高中优质发展。探索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推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深入实施“县中崛起”行动,推进县域内各普高与省内优质高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提升我县普高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全面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五统筹”改革,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提升职教人才培养与龙游产业发展的匹配度,打造职业教育改革龙游样板。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优化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管理。提升普惠性人力资本,支持中职学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到2027年,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占中职招生比例达到4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全面推进高校合作办学。借力省内外高校优质资源,助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与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衢州学院等省内外高校的合作,推进附属学校、高校实习基地、教师研训基地、基础教育研究院等建设,着力推动龙游教育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新时代龙游工匠培育,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率先形成“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新政,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深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大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多渠道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全面夯实公共就业基础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强化供需对接平台建设,1+N模式打造零工市场创新样板,深化“浙就业”公共服务模块、就业治理模块和驾驶舱应用,推广应用“浙里找零工”“浙里好创业”平台。到2027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全力打造“龙游工匠”品牌。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聚焦我县碳基纸基新材料、精密数控和轨道交通装备等主攻产业链、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到2027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5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7%;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7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7%。(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
3.健全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科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面开展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产改试点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4.高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大日常监督、处理处罚和信用惩戒力度,以“安薪在线”应用提升根治欠薪治理能力。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体系,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到2027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4%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高水平推进健康龙游建设,全力打造县域医疗高地,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分级诊疗和全民健康促进新格局。(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打造县域医疗服务高地。推进实施县级医院等级创建提升行动,落实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全面推进县级医院硬件设施提升改造,组织开展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和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出台县域卫生专项人才招引和培育政策,积极落实医疗服务“山海”提升工程,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改扩建项目。到2027年,成功创建1-2家三级医院,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构建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稳步推进生育医疗待遇省域内直接结算全覆盖,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不断探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一站式”结算机制,持续推进“智能零星报销”工作。到2027年,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率达70%以上,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到70%,生育医疗费用省域内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银保监组)
3.深化医保领域集成改革。扩大住院支付同病同价病组和门诊支付改革试点,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到2027年,同病同价病组达到120个,门诊支付改革全面推开,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和医用耗材种类分别达到650个和24类。(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4.深化数字健康服务。迭代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广普及“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推广辅助诊断技术,积极争取全省统一县域医共体应用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平台试点接入。到2027年,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20万以上,对接、贯通省、市平台应用和服务超过15项,基层人工智能应用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5.强化全民健康促进。每年组织实施健康巡讲至少100场次,实现健康促进学校覆盖率达95%,成功创建健康县城。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做好常见精神障碍的抑郁症、老年认知功能和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实行65周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免费服药。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开展老年痴呆预防干预和心理关爱活动。2023—2027年,每年免费健康体检7.8万人以上;到2027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2%,免费服药覆盖率达80%,血压控制率达45%,糖尿病控制率达4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6.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推进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大力推进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环浙步道和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共体育“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平方米,县(市、区)体育“一场两馆”覆盖率100%,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老有康养”公共服务优享,基本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努力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提高村(社区)助餐服务覆盖率,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水平。完善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关爱机制。推动山区助老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加大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家庭照护者、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力度,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到2027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助餐送餐服务实现全覆盖、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不少于300人,培育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1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深入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强化数字社会系统重大应用的适老化改造,加大对老年人的培训和推广力度,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多种形式“敬老月”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
3.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着眼于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强化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以高校毕业生和稳定就业人员为重点,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积极参保,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扩大覆盖面;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争取个人养老金试点,鼓励引导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国家、省级政策框架和批准下,按照市级部署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制度参保全覆盖。坚持独立险种、城乡一体、低水平起步,强化政策规范,推进参保扩面。2027年全县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
4.深化医养康养结合。加大医养结合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科学合理布局卫生院和敬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深化医养签约合作,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利用现有资源或新改扩建等方式建设老年病医院。推进湖镇中心卫生院、塔石中心卫生院安宁疗护病房建设,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房”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模式。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到2027年,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个,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度达到75%以上,县人民医院建成安宁疗护病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5.实施老年教育先行行动。开展优质老年大学(学校、学堂)培育和申报工作。召开老年教育联盟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县(市、区)老年教育联盟作用,整合提升老年人教育资源,2023年实现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达100%,2024—2026年老年学校覆盖25%、35%、40%以上村(社区),2027年职业院校增加1000个老年教育学位。(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到2027年,率先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住房保障供应更加充分。到2027年,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0.0335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0.09万户,持续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依申请应保尽保、应保快保。(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税务局、国网龙游供电公司、人行龙游支行、银保监组、各乡镇街道等)
2.住房居住品质持续提升。到2027年,累计创建未来社区15个、覆盖80%的城镇社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增住宅加装电梯10台,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68项以上,建设浙派民居特色村4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各乡镇街道等)
3.城乡房屋安全更有保障。到2027年,全面完成既有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全面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实现即时救助。(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政法委、县民宗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等)
4.住房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到2027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4.5平方米,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治理完善、健康发展的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建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法院、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卫健局、县金融办、县公积金中心、县税务局、人行龙游支行、银保监组、各乡镇街道等)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持续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落实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到2027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5000元。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优化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机制。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发挥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保障兜底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加强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均达到100%,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困难群众参保率100%,全县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3.加快构建多元帮扶治理格局。加强慈善组织培育,深入实施“同心向善”行动。健全慈善褒奖制度,加快推进慈善奖全覆盖。持续推动慈善信托发展。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慈善一日捐”等全民性慈善活动,实施红十字会人道公益项目。鼓励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活动,持续推进“善居工程”,健全困难群众“微心愿”供需对接机制。到2027年,累计慈善组织达到9个,累计实施“生命关爱”系列人道公益项目15个、“善居工程”100户,全县慈善信托资金规模达到100万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
4.着力推进救助服务规范实施。推进县级“助联体”规范性建设。依托“浙有众扶”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发力,持续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公用事业民生补贴事项的“一件事”惠民联办。系统梳理政府救助责任清单、社会力量帮扶清单,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7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做到应联尽联,“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支撑。坚持优服务与扩投资相结合,建立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公共服务“七优享”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形成公共服务“七优享”重大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合力推进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提质增效。加强项目督导推进,建立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的多维晾晒机制,以又好又快的项目建设夯实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基础。
(二)强化民生实事。坚持在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民生领域实施县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贯通民生夯基工程实施项目库,把群众对公共服务优质可及的期盼需求转变成政府为民办事的重点事项,以实施民生实事为抓手推动实现公共服务“七优享”。
(三)强化数字赋能。承接省、市公共服务“七优享”综合集成应用,统筹集成龙游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成果,推动应用集成、数据汇通,实现重点指标、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实时感知、全量监测、精准评价、全域在线,为完善政策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和优化要素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机制保障。县政府成立龙游县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推进;设置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七大专项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落实工作任务。根据省、市级要求开展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季度调度、分年度评价和分领域评价,进行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无感监测。支持各部门在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中创新探索,总结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