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3-1451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发〔2023〕39号 | 公开日期: | 2023-05-18 |
发布单位: | 龙游县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3-14514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发〔2023〕39号
- 发文日期:
2023-05-19
- 发布单位:
龙游县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政发〔2023〕39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严把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关,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浙交办〔2018〕103号)等文件要求,经相关部门核查,决定将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详见附件)列为我县第二批县级重点源头单位,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场)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对货源单位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保护公路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
市民服务热线:12345,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附件:龙游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第二批)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游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第二批)
序号 | 源头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年出场货运量(吨)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行政主管部门 |
1 | 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 | 龙游县横山镇腰塘边村 | 340万吨 | 钱民国 | 0570-7042059 | 龙游县资源规划局 |
2 | 浙江海港龙游港务有限公司 | 龙游县兴港路1号 | 300万吨 | 陈云飞 | 0570-7550969 |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
3 | 浙江创新矿业有限公司 | 龙游县小南海镇翠光岩村 | 95万吨 | 周雪根 | 0570-7887793 | 龙游县资源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