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塔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结合塔石镇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营造法治环境,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示范乡镇。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塔石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持续优化行政服务。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做实“龙游通+乡村振兴讲堂”的深度融合,推进“无差别受理”机制顺畅运行。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大厅布局,配齐各类软硬件设施,组建“无差别受理”队伍,深化“干部代跑”服务机制,同时塔石派出所户籍窗口入驻大厅,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一窗受理9000余件,包括民政残联、计生,林业农业,国土规划,社保,医保,户籍、身份证办理等各类事件。二是规范政务服务管理。围绕人事权三要素,大刀阔斧推进改革。按照69项“属地管理”事项清单,摆正乡镇和部门位置,理顺好权责清单,将乡镇牵头负责“主角”变为协助支持“配角”,减轻乡镇负担,提升各类事件处理力度。将各派驻人员调由乡镇统一管理考核,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增强派驻人员稳定性和归属感,便于乡镇工作连续衔接。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司法、资规等力量,由乡镇统一使用调配,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原本由多头部门“管不了”转化为乡镇一支队伍“马上管”,大大提高了乡镇处理各类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22年,我镇严格执行《塔石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塔石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及《塔石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制度规定,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提请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以及决策流程。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广泛听取意见,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将决策事项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透明化,增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信心和认可。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镇政府讨论。凡是把握不准和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经费划拨、人事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请我镇的法律顾问把关,提高了文件的规范性、权威性,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组织机构、文件、政府工作报告、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按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提升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定期对全镇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更新整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申领、换证、注销等工作,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自律、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及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制度。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按照镇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严格规范向被审计单位调取资料和延伸调查等行为,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能。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落实定点接访、领导包案及信访维稳工作值班三项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日排查、周研判、月分析”工作制度,每周召开由成员单位和村负责人参加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对不稳定因素和疑难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分析研判。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优化社会治理。
筑牢网格治理“底线”,严格落实模块化运行机制,打造“综治大脑”。2022年全镇总体信访形势较好,信访数量略有提升。全年共收到群众信访件258件,信访件总量较去年上升7.94%,其中254件信访件一次办结,初信初访的结案率达98.44%。继续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上加大力度,今年成功化解8起信访积案,信访积案存量进一步下降,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消除。2022年开展了不良信访行为评定工作,将两件长期信访案件纳入不良信访行为中。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干部责任,让干部主动担当,共同参与落实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各信访群体和个体的总体保持相对稳定,保持了全年进京信访零登记。同时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持续深化“三治融合”,将警务工作站与矛调中心建设相结合,延伸社会基层治理触角。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2022年,塔石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干部对行政执法考试不重视,目前我镇行政执法证持证率有提高,但与要求还存在差距。同时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人员、装备等配备比较薄弱,导致执法专项性不强,执法成效不明显。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有待加强。由于部分干部的法治思维不足与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不到位,导致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存在流于形式过场的问题。个别部门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没有进行综合评价或估量的活动,部分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不够重视。三是行政执法规范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从思想上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与思维,要持续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目前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还有较大一部分人,存在法律知识淡薄,法治观念不足等问题,还需加强宣传来提升广大群群众的法治观念,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法治政府的建设中。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机构。一是继续落实好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与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镇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学习法律知识,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三是健全法治机构。2022年我镇力抓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法制员1名,安排名校法学研究生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并聘请法律顾问1名,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针对部分镇干部还存在法律知识薄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的问题,镇主要领导就如何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程序、依据、语言、动作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使镇干部在行政服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符合规范,有理有据有节,既保护了群众的利益,又树立了规范政府的形象。同时继续邀请了县、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员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人员可以随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镇政府每季度定期听取一次监督情况报告、建议,并及时对执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向监督者和全镇通报,加大了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考核督导。主要领导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系列活动,按照规定制订了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督促各种培训活动的开展。由镇分管政法领导讲解依法行政知识、信访条例、民间调解的程序和办法。同时通过墙报、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行政工作,使镇村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同时又增强了群众对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意识,促进了干部依法行政,推动了干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塔石镇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使得人民群众自觉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努力提升信息报送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进程,确保塔石镇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新的提升。
塔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