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对龙游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9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 04- 28 16: 52 浏览次数: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余建新代表(委员)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转至县林业水利局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林业水利局认真按照省、市、县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做好食用林产品检测。

一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县林业水利局根据县市监局统一安排,确定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县笋类、板栗、油茶、林下药材等食用林产品开展自主抽检工作开展,每年抽检批次60批次。同时,省林业局通过下达《关于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下达年度检测任务,并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食用林产品检测中心开展检测,近几年抽检批次都在80批次以上。

二是贯彻理念,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年来,在省林科院开展的检测中确实有发现鞭笋铅超标的情况,我局针对不合格情况,主动将检测报告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上公示。并立即对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期限)整改通知书,并赴样品现场调查情况,对抽样附近采取二次检测。

三是完善体系,促进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根据省林业局部署,针对我县规模林产品经营单位,认真完善追溯平台,完成省食用林产品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录入工作,并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主要对检查对象的追溯体系、产地环境、投入品等进行检查,确保我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县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做好食用林产品监管工作,并配合贵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参考。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3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