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和监测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13号)文件精神,对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经研究、审核,确定2023年第二批浙江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表)。
本次分配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共计3个,项目总投资120.9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安排37.94万元,省补资金安排83万元。
附件:2023年省级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备案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龙游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填报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龙游县财政局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项目主要内容 | 项目建设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万元) | 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万元) | 备注 |
1 | 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购买蓝藻应急物资、租用控藻船等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亚运会水环境质量。 | 2023年 | 50 | 37.94 | 12.06 | |
2 | 环境质量自动站运维服务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对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开展日常运维,包括仪器校准、配件及试剂更换、站点安全、网络通讯等。 | 2023年 | 34.94 | / | 34.94 | |
3 | 自行监测能力以外的监测业务委托项目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对地表水、饮用水、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水、地下水等开展例行监测。 | 2023年 | 36 | / | 36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分领域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环办函〔2022〕5号)、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
合计 | / | 120.94 | 37.94 | 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