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4- 11 15: 28 浏览次数: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3〕6号)要求,为保证我县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组织与报名

(一)考试组织

1.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设7个报名点。龙游报名点设在龙游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539号409室)。

2.考生按所在单位的行政区划去当地管辖的卫健局报名点报名审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中医院医共体由医共体牵头医院集中后统一报送县报名点报名审核。

(二)考试报名

1.网上预报名。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5月8日至5月11日工作时间,报考人员需持《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报名点或医共体牵头医院指定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如下:

(1)《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担任现技术职务证书(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有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变更的页面都需提供)。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

3.考试缴费。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6月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务管理安排

(一)资格审核。在4月21日至5月22日期间,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后,各报名点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上报工作。

(二)试场编排。在6月15日前,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

(三)准考证打印。6月26日至7月2日间,报考人员登录www.21wecan.com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考试时间为7月1-2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五)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查询考试成绩,或登录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www.zjyxjl.org.cn)网站,在“考试成绩查询”栏目选择“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进行查询、下载成绩单。

(六)成绩复核。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四、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考务管理及考生违纪处理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要求执行。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六、考试报名点咨询电话

龙游报名点:0570-7013302。

附件: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关于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事项的通知.docx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