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9/2023-144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31 | |
发布单位: | 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9/2023-14415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3-03-31
-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游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09:36
浏览次数:
胡坤英:
我局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撤销你与叶荣祥于2003年4月30日在龙游县罗家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龙游县民政局关于撤销叶荣祥与胡坤英结婚登记的决定》(龙民婚撤字〔2023〕2号)。你见公告后应及时到龙游县民政局领取《龙游县民政局关于撤销叶荣祥与胡坤英结婚登记的决定》(龙民婚撤字〔2023〕2号),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撤销婚姻登记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游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