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9/2023-1441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31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有效性:

龙游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09:36 浏览次数:

胡坤英:

我局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撤销你与叶荣祥于2003年4月30日在龙游县罗家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龙游县民政局关于撤销叶荣祥与胡坤英结婚登记的决定》(龙民婚撤字〔2023〕2号)。你见公告后应及时到龙游县民政局领取《龙游县民政局关于撤销叶荣祥与胡坤英结婚登记的决定》(龙民婚撤字〔2023〕2号),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撤销婚姻登记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游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