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238/2023-1439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司字〔2023〕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
发布单位: | 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0250238/2023-14399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司字〔2023〕5号
- 发文日期:
2023-03-24
- 发布单位:
县司法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LYD11-2023-0001
- 文件编号:
龙司字〔2023〕5号
龙游县司法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龙游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县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法治政府升级版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浙江省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有关举措及分工方案》的要求,梳理形成《龙游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司法局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龙游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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