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的核准通告

发布时间: 2023- 03- 16 12: 05 浏览次数:

为深入开展全县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1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和实地勘查,对龙游县吉康运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核准,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数量

车辆号牌

1

龙游县

吉康运输

有限公司

朱海松

18

浙H16268 、浙H12968、浙H22888、浙H29298、 浙H11966、浙H22339、浙H11799、 浙H28279、浙H22528、浙H17109、 浙H13971、浙H17708、浙H17086、 浙H11107、浙H10285、浙H17627、 浙H25379、 浙HE7868

2

衢州市

鸿通城市垃圾

清运有限公司

廖利军

13

浙H15857、 浙H16269、浙H15880、浙H20380、 浙H15855、浙H26955、浙H13700、 浙H26598、浙H20037、浙H15898、 浙H27226、浙H15853、浙H13328

3

浙江龙游恒瑞

城市垃圾清运

有限公司

王建军

13

浙H25191、 浙H12037、浙H11778、浙H12978、 浙H11832、浙H23066、浙H22699、 浙H12188、浙H23099、浙H11261、 浙H10310、浙H17949、浙H16060

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不得在龙游县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经营活动,广大市民如发现工程渣土产生、运输消纳领域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现象可拨打12345热线或举报监督电话:0570﹣7024943。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