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238/2023-1432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发改〔2023〕5号 公开日期: 2023-02-01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有效性: 有效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游县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15:25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1〕1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衢州市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衢发改发[2022]48号)和《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

一、殡仪服务收费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遗体接运费、火化费(普通炉)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殡仪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火化费(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普通遗体存放、普通遗体化妆、普通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收费,取消花圈花篮租赁、遗体消毒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

三、殡仪延伸服务收费

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的,供群众选择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服务机构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项目见附件2。

四、惠民减免政策

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龙游县全面实施各项惠民殡葬政策,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进一步扩大基本服务收益范围,具体按《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77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相关规定

殡仪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执行。原《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龙发改〔2020〕13号)同步废止。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游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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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游县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