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23/2023-142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卫健〔2022〕92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01 |
发布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23/2023-1426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卫健〔2022〕92号
- 发文日期:
2023-02-01
-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卫健〔2022〕92号
转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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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县卫生监督所:
现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2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92 转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pdf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8日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