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238/2023-1499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21
发布单位: 龙游县 有效性:

龙游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发布时间: 2023- 12- 21 19: 11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衢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龙游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部署要求,为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全力打造“住在龙游”金名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为梯次愿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住房品质和安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率先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住房保障供应更加充分。到2027年,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0.0335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0.09万户,持续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依申请应保尽保、应保快保。

(二)住房居住品质持续提升。到2027年,累计创建未来社区15个、覆盖80%的城镇社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增住宅加装电梯10台,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68项以上,建设浙派民居特色村4个。

(三)城乡房屋安全更有保障。到2027年,全面完成既有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全面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实现即时救助。

(四)住房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到2027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4.5平方米,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治理完善、健康发展的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建立。

表:“住有宜居”工程五年目标

领域

序号

指  标

2023年

目标值

2024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2026年

目标值

2027年

目标值

住房保障

1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16.6

16.7

16.8

16.9

17.0

2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间)数(万套)

0.0335

0.0335

0.0335

0.0335

0.0335

3

公租房在保家庭户数(万户)

0.07

0.075

0.08

0.085

0.09

5

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套数(万套)

0.3081 

0.3081

0.3081

0.3081

0.3081

6

老旧小区累计改造个数(个)

4

8

10

11

12

住房品质

7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85%

87.5%

90%

92.5%

95%

8

创建未来社区累计数量(个)

4

7

10

13

15

9

住宅加装电梯累计数量(台)

6

8

10

12

14

10

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累计数量(个)

8

12

14

16

18

11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15

16

17

18

19

12

建设浙派民居特色村累计数量(个)

0

1

1

1

1

住房

安全

13

城乡危房整治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4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住房市场

15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43.5

43.7

44

44.2

44.5

16

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万人)

4.18

4.31

4.43

4.57

4.7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保基本和促发展并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1.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推动实现供需平衡。提升存量用地、存量用房新建、改建项目比例,提升面向社会公众出租房源比例,改善存量住房转化项目的居住环境和条件,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研究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税务局、国网龙游供电公司、人行龙游支行、县银保监组,相关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在省、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出台后按要求实施,持续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应保快保。(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相关乡镇街道)

3.实施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排摸棚户区底数,加强项目储备培育,科学安排改造时序和建设计划,引导棚改家庭合理选择安置方式,提升安置效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补短板行动,突出立面补缺、墙体整治、屋顶补漏、违建拆除等改造重点,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到2027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税务局、人行龙游支行、县银保监组)

(二)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适应人民对更美好居住生活的需要,大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完善配套功能设施,提升居住水平和幸福指数。

4.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衔接完整社区要求,迭代未来社区创建标准,制定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普惠型、引领型分层推进。持续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评估,精准实施补短板行动,建立动态提升机制。落地未来邻里、治理、教育、健康、服务等场景,突出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和邻里和睦共治,打造具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人民幸福美好家园。(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5.大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鼓励实行“优质优价”,积极打造“好房子”样板。推广“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应用场景,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创优活动。认真落实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加强装配式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落实现代宜居农房和浙派民居建设要求,统筹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实现农村住房品质高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资规局)

6.全面提升专业物业服务。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加强物业行业和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推动专业物业服务向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覆盖,细化、量化、标准化服务要求,拓展物业服务向家政、康养等服务延伸,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管家型上门服务。全面加强小区党建,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建引领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

7.全面开展住宅加装电梯。强化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乡镇)、社区的联动,共同推进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管线迁移、施工监管、竣工交付、维修保养及其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加装电梯民主协商调解制度,合理化解群众利益不平衡等问题。加强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力有序实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市监局)

(三)全面提升城乡住房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建立健全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数字化建设,实现住房安全的智慧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8.全面推进城乡危房治理。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城镇危房方面,完成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形成新一轮城镇危房解危清单,制定具体解危计划和措施,在一年内开展解危,到2027年底完成实质性解危(完成拆除或加固);持续加强排查解危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基层巡查、监测等工作机制。农村危房方面,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落实农村危房动态清零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到2024年对全县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民宗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

9.深化推进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在规范农房设计、优化建房审批、加强农房建设和使用安全监管、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等方面探索先行,推动修订涉及农房建设领域的省政府规章,迭代贯通“农房浙建事”应用,建立健全贯穿农房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公寓式农房建设,保障农民集中养老的居住需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

(四)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构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住房市场体系。

10.促进住房市场稳定。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有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推进非正常交付和停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快房地产风险智防数字化建设,完善市场风险预警、排查、处置全闭环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人民法院、县资规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龙游支行、县银保监组)

11.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推行电子合同,推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100%全覆盖。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人行龙游支行、县银保监组)

12.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增加租赁住房,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推进租购住房在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益,保持住房租金价格总体平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资规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人行龙游支行、县银保监组)

13.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优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推进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完善扩面机制。积极开展非公企业职工的公积金建缴扩面,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提取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到2027年基本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力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责任单位:县公积金中心、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人行龙游支行、县银保监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住有宜居”工程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等工作,县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落实领导工作指示要求,推进重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县级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相应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

(二)强化落实机制。按照住有宜居导向,推动住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强工作考核督导。完善清单化管理机制,形成重大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细化分解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实行闭环管理。有效搭建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等多层次工作交流和推进平台,加强服务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强化标准引领。开展住房保障、房屋租赁、未来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完善城乡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品质空间营造等标准导则,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各项建设。适时总结推广经验案例,形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龙游经验、龙游样板。

信息来源: 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