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15 09:00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财政局
机构简称: 龙游县财政局
机构职能:

机构简介:本单位共内设科室19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预算局、预算执行局、财政监督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经济建设科、绩效管理科、农业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会计科、综合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科、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指导全县乡镇(街道)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县级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该推广。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县级财政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负责汇编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信息维护。负责政府采购事务。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县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推广企业财务制度。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定,参与拟订社会保险政策,管理县级各项社会保障支出。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三)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浙江省龙游县莲湖路69号
联系方式: 05707021397
机构负责人: 王晟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龙游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