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6/2023-149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14
发布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计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7:16 浏览次数:

龙游县审计局:

关于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审计报告已收悉。感谢县审计局对交通运输局的关心和帮助。本次审计对我局今后开展工作有重要指示作用,我局将不断提高自我要求,力求做好,做精日常工作。

在接到审计报告后,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就审计发现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分析,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员。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一:2020-2022年龙游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全省排名分别为第18名、第70名、第73名,2020-2022年龙游县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全省排名分别为第7名、第36名、第63名。

整改措施:针对农村公路技术状况(PQI)排名降低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路况提升工作,已积极落实相关提升措施,一是:今年分两批实施了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一批为民生实事项目共计26个,总里程合计68.26公里,总投资7055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第二批项目共计19个,总里程合计32.098公里,总投资400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二是:对部分农村公路(乡、村道)路面进行维修及小修保养(沥青灌缝、热料坑洞修复),对原有道路进行预防性养护,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辖区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

问题二:审计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实际未开展“路长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所有乡镇(街道)对乡村道路的巡查次数均未达标。

整改措施:一:接到审计报告后,我局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对接,督促乡镇(街道)落实“路长制”相关要求,目前已收到15个乡镇路长制巡查记录反馈。二:2023年我单位在开展养护巡查工作的同时,已同步开展路长制巡查工作的检查,积极落实相关责任;三:修订《龙游县乡、村道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管理办法》,将路长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问题三:截止2023年6月,县交通运输局未组织编制全域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

整改措施:目前,龙游县县级全域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前期调查工作,并开展农村公路路网2.0规划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县农村公路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会后已形成初稿。

问题四:2018年县交通运输局受县政府委托组织编制了《龙游县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5)》,但未同步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

整改措施:根据衢州市农村公路提质创优促共富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建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清单。

问题五:审计发现,县交通运输局仅将项目计划公示于单位内部公告栏,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整改措施:针对该项问题,我局迅速梳理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创优促共富项目清单,并在政府政务网上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开。今后严格执行此项工作,每年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向社会公开。

问题六:根据县交通运输局提供数据,全县乡道养护里程为176.3公里,村道养护里程为766.494公里,按标准2022年应安排养护资金477.15万元,但是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安排并拨付使用养护资金共计419万,养护资金未足额安排。

整改措施:根据2022年农村公路年报数据,全县乡道养护里程为183.551公里,村道养护里程为792.068公里,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中明确,省市县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总额乡道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7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4500元。2023年安排农村公路维护资金419万元,交通应急追加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管养)76万元,共计金额495万元。符合省级要求乡村道路每年每公里养护标准(183.551*0.75+792.068*0.45=494.094)。

问题七:2020-2022年龙游县乡公路规划建设管理所共拨付东华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经费85.2万元,其中用于非养护支出的工程检测费、广告制作费、监理费、青苗处理费等共计14.57万元。

整改措施:一:修订《龙游县乡、村道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管理办法》,明确公路小修工程和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二:在日常养护检查工作中,同步开展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规范使用养护资金,并已责令东华街道对上述不规范使用的养护资金进行调账处理,确保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目前调账工作已经完成。

问题八:一是灵山江沿江公路工程项目676万中央补助资金闲置一年以上。2022年6月县交通运输局收到灵山江沿江公路工程(官潭至溪毛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76万元。截至2023年7月,上述项目资金未投入使用。二是2021年度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48万中央补助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横山镇2021年1月将提升改善农村公路钱家-大山沟(Y709330825)2.825公里路段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的计划上报至县交通运输局,并于2021年10月收到该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8万元,由于前期项目规划未考虑到建设标准错车道需要另行征地且征地涉及永农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造成4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闲置两年。

整改措施:一:灵山江沿江公路工程(官潭至溪毛线)项目已于2023年3月送审,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已发函至交投集团要求督促加快项目工程结算,加快完成车购税资金使用。二:针对钱家—大山沟项目审计问题,经了解核实:横山镇2021年1月将提升改善农村公路钱家-大山沟(Y709330825)2.825公里路段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的计划上报至县交通运输局,并于2021年10月收到该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8万元,由于前期项目规划未考虑到建设标准错车道需要另行征地且征地涉及永农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造成4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闲置两年,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项目作出撤销项目决定,4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悉数由县财政收回。

问题九:横山镇36.2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拨付使用。2020-2022年县乡所共拨付横山镇农村公路养护经费97.38万元,截止2022年底上述养护资金尚有36.2万元未使用。

整改措施:一:针对横山镇截止2022年底上述养护资金尚有36.2万元未使用的问题,我局积极对接该乡镇,对养护资金未足额落实问题进行分析,并督促指导规范使用养护资金;二:督促乡镇加快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执行效率,经乡镇讨论决定,将该款项用于支付龙游县横山镇四好公路损毁塌方修缮工程工程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预算审核,预算审定价为 43.18万元,正在进行招标,预计12月底完工,待完工验收并完成审计后支付工程款。

问题十:部分债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2022年2月县交通运输局拨付交投集团下大线(X705)石佛岭段改建工程项目债券资金5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份该债券资金结余217.92万元。

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债券资金使用415.25万元,结余约84.75万元。本项目已于2023年3月完成交工验收,预计12月份完成结算审计并出具报告,债券结余资金将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使用完毕。

问题十一:2020年6月22日,县乡所与龙游县通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龙游县2020年农村公路大中修(下库至胡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214.71万元,合同约定工程完工且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80%。县乡所于2020年12月23日开展竣工质量评定,并于2021年1月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但已提前于2020年12月22日支付172万元(合同价80%)工程价款。

整改措施:一:鉴于该项目已完成审价并完成工程款项支付,我局要求下属责任单位加强对《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学习,规范工程款项支付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二:针对该问题,已由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对项目经办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意识。

问题十二:据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2022年各季度检查情况的通报材料反映,2022年第一季度检查发现失养公路13条,2022年第四季度检查发现失养公路12条。

整改措施:一:修订《龙游县乡、村道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管理办法》,明确公路养护参与主体职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管理;二:对涉及乡镇开展督促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上述影响,确保公路养护及时到位,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涉及乡镇作养护经费扣除惩处;三:强化后续养护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积极履行农村公路建、管、养主体责任,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整改函督促整改,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对现阶段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共制发整改函7份。

问题十三:审计现场踏勘发现,县道X738方家仓-溪口路肩杂草无清理痕迹且长势过高遮挡护栏板;县道X701虎头山-十里丰路肩有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边沟有塑料垃圾堵塞排水口等现象;龙洲街道乡道Y723路肩杂草清理不及时影响排水,村道C067路肩堆放建筑垃圾、多处路中间堆放建筑物影响通行,村道C398多处路肩种植农作物占道;小南海镇乡道Y725路肩杂草清理不及时、边沟未及时疏通影响排水、路肩种植农作物占道,村道C073杂草过高遮挡护栏板。

整改措施:X738方家仓-溪口路肩杂草问题,该线路绿化养护仍在质保期内,已要求交投集团下属施工单位完成清理。针对X701虎头山-十里丰路肩建筑垃圾及边沟垃圾堵塞问题:已对路肩建筑垃圾完成清理,边沟疏通。我局将严格督促公航运中心严格落实养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针对乡村道,一:修订《龙游县乡、村道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管理办法》,明确公路养护参与主体职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管理;二:对涉及乡镇开展督促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上述影响,确保公路养护及时到位;三:强化后续养护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积极履行农村公路建、管、养主体责任,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整改函督促整改,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对现阶段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共制发整改函7份。

问题十四:审计现场踏勘发现,X705下大线K18+900标志牌破损需修复;X716窑三线K4+900护栏脱落需重新安装;X728龙溪线K1+200软隔离损坏;X725溪毛线K1+1004.X708中间软隔离损坏;鹁溪线K13+580转弯标志牌老久;X708鹁溪线K14+200护栏端头无反光标志;X701虎十线K8+100端头破损;X715陆社线K9+400标志牌指向错误;X721塔石连接线K1防眩板缺失;X721塔石连接线K7+200路沿盖板破损。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立即发起整改,目前所有路线已全部完成整改,附整改清单。下步我局将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力度及频次,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大排查。截至目前,农村公路共修复、安装护栏板2164米,安装减速带315米,矫正及新装道口警示标柱181根,安装标志牌155块,施划标线2650米,共计投入约72.4万。

问题十五:审计抽查发现,塔石镇实施的2023年龙游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C247下大线-泉塘下施工现场浆砌石挡墙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块石尺寸偏小,空洞严重,沉降缝未竖直贯通整个截面,挡墙墙面填土不规范,使用材料不合格、未分层填筑压实;县交投集团实施的龙游县共同富裕-美丽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应急部分(西虎线、陆周线)施工中小桥钢筋表面混凝土未清理,钢筋保护层垫块数量不足,竖向钢筋焊缝凹凸不平,焊缝表面不光滑饱满,存在焊瘤,部分项目浇筑完成的混凝土路面未按要求进行养护;县交投集团实施的龙游县共同富裕-美丽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姜家-后厅)梁底错台、部分排水沟侧面错台,个别路段与村道平交口接坡时纵坡过大,接坡过短;龙洲街道实施的2023年龙游县农村公路(乡、村道)大中修(方渡线-项庄、项庄-半爿月)工程挡墙泄水孔堵塞、表面存在蜂窝麻面,模板支护不到位、拼缝不严有空隙,沉降缝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湖镇镇实施的2023年龙游县湖镇镇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路面横向切割胀缝设置不规范,未贯通整个截面,水泥砼路面振捣不密实,侧面存在破边及蜂窝状;小南海镇2022年9月验收的龙丰线-龙丰村项目排渠存在裂痕、2022年12月验收的C024泽基-吕塘项目路面存在裂痕、不平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及时开展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与检查并下发检查意见书,明确整改要求,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反馈。

问题十六:审计发现,罗家乡罗家村支委商士民为龙游县通程建设有限公司股东,该公司2022年9月参与本乡村级农村公路项目龙游县乡村道水毁修复工程-罗家乡廖家至枫树底建设工程投标且中标。

整改措施:接到审计后,我局积极与罗家乡对接,要求罗家乡按照《龙游县村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事件进行规范处置,目前罗家乡已对罗家村村支委商士民作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

问题十七:审计抽查发现,沐尘乡炕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龙游县通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龙游县2020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塘头后至渡头)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价5%,质保金为结算价2.5%;大街乡方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龙游吉祥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龙游县农村公路等级提升工程(大街乡方旦口-方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质保金为结算价2.5%;龙洲街道洪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龙游县通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龙游县龙洲街道大板桥--官潭(姜席堰段)2020农村公路改善(大中修)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质保金为结算价2.5%。

整改措施:一:分别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单位业务科室学习《关于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加强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规范保证金收缴严格按照文件1.5%执行;二:核查2023年实施项目施工合同约定质保金约定比例,均符合现行规定。

问题十八:根据项目设计图纸,龙洲街道实施的2023年龙游县农村公路(乡、村道)大中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涉及550平方米公墓停车场硬化,该停车场地块未办理农转用审批。

整改措施:一: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责令该项目停止实施,目前已暂停施工;二:我局将加强与国土部门对接,做实做细项目前期调研工作,严格项目用地审批流程,规范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问题十九:部分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未批先建。审计发现,县交投集团实施的共同富裕-美丽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和衢江汀塘圩段堤防管理通道提升工程开工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社阳乡青塘坞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存在先开工后审批备案。

整改措施: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相关内容为核心,组织学习农村公路项目程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施工方,对今后的项目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流程合法合规。

问题二十:两家公司项目负责人同一时期承担多个项目管理工作。审计发现,龙游县通程建设有限公司王善利2020年同一时期作为4个农村公路项目负责人,龙游吉祥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叶俊彦2020年同一时期作为4个农村公路项目负责人。

整改措施:我局已于2023年11月21日对两家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公司加强农村公路项目程序管理,确保流程合法合规。同时加强对项目经理的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问题二十一:三是项目施工资料不严谨。县交投集团实施的共同富裕-美丽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存在两张合同号、编号均相同而时间不同的开工令,且时间均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之前。

整改措施:因业主审核后发现监理第一次开工令不满足开工必要条件予以驳回,后监理重新签发后一次开工令,作废的开工令未及时销毁所以存在两张时间不统一的开工令,目前已督促业主整改,今后加强资料归档整理。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相关内容,加强今后项目流程管理,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信息来源: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