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澜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PCS园林工具(油锯导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澜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PCS园林工具(油锯导板)生产线项目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溪路16号东面厂房 | 浙江澜明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澜明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龙游澳盛来饰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溪路16号的闲置厂房(租赁面积2000m2)建设年产70万PCS园林工具(油锯导板)生产线项目。项目采用切割、正火、整平、钻、铣、打磨、抛光、喷砂、焊接、烘干、喷漆、激光打印、检验等生产工艺,购置切割机、正火炉、钻床、整平机、数控铣床、数控离子焊机、数控磨床、喷砂机、抛光机、烘箱、激光打标机等设备进行园林工具(油锯导板)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万PCS园林工具(油锯导板)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废气:喷砂粉尘、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涂工序产生的涂装废气经水帘喷漆台的水帘喷淋去除漆雾后与烘干工序产生的其他涂装废气一同经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焊接烟尘经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金属粉尘通过自然沉降,切割烟尘、激光打标烟尘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最终生产废气均能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废水:项目投产后实际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焊渣、废焊料,废滤芯、废布袋,金属废料,废钢丸,收集的烟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油桶、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抹布、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漆渣其危险特性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后,按对应要求执行,在鉴定出结果前,暂存危废仓库,先按危险废物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气瓶由供应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