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关于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一)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内容
“龙游县衢宁铁路庙下安置点工程取土项目涉及超范围使用林地,龙洲街道渡贤头村修建道路变更项目涉及未办理林木采伐证。”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目标: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地块进行复绿或挂网,建立健全涉林项目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
1.严肃查处两个项目涉及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衢宁铁路庙下安置点工程取土项目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2023年2月底前正式施工。2022年12月前完成龙洲街道渡贤头村修建道路项目变更手续及龙井林区道路边坡绿化修复工程,并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复绿或挂网。
2.对涉及非法采矿、侵占林地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排查,进一步加大矿产、森林资源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3.深入落实林长制,完善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护林网格体系建设,形成问题发现整改闭环管理工作制度。细化林区道路项目准备、施工、竣工三阶段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林区道路项目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
1.龙游县衢宁铁路庙下安置点工程取土项目涉及超范围使用林地问题,2022年12月作出对丁胜的盗采行为不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2022年12月完成《龙游县庙下乡川竹坪防护工程治理设计》,2023年2月正式施工。2023年11月项目验收合格,对10.8795亩林地进行生态修复,种植木荷、油茶、紫惠槐1000余棵。
2.龙洲街道渡贤头村修建道路变更项目涉及未办理林木采伐证问题,2022年9月完成查处,11月完成龙井林区道路边坡绿化修复工程,对被破坏的林地复绿。2023年2月完成项目变更手续。
3.摸排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结合森林督查和双随机检查,对全县近几年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对可能出现的超范围施工,审批手续不完善等问题,要求乡镇将使用林地监管纳入林长制巡查范围,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以严格执法保证兜底,始终保持打击林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常态长效抓整改。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网格化管护体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并积极探索林长智治、护林有我等创新载体,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同步做好绿化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努力成为落实“林长制”工作的示范样板县。深入林道建设需求较多的乡镇开展调研,掌握现实需求与问题。出台《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加强我县林区道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林水〔2022〕140号),规范林区道路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0-7026185,0570-7026085;
传真:0570-7026085,0570-7026185。
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龙游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