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2023年上半年未发放成功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一)
发布时间:2023-12-0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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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就业补助资金申领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20〕31号)文件规定,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和职工基本医疗的三分之二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拟发放2023年上半年未发放成功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七天,联系电话:0570-7896630)。
龙游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序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人员类型 | 享受月份 | 社保补贴金额:元 | 是否参加过失业保险 |
1 | 33082519******3510 | 毛*康 | 城镇4050人员 | 1,2,3,4 | 2796.28 | 是 |
合计: | 2796.28 |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