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2022年度未发放成功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 15:00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就业补助资金申领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20〕31号)文件规定,补贴标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县平均工资缴费统筹部分的5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不建个账缴费部分(含大病保险)的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部分的50%(已享受补助的除外)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拟发放2022年度未发放成功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七天,联系电话:0570-7896630)。


龙游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序号

身份证号

姓名

人员类型

享受月份

社保补贴金额:元

是否参加过失业保险

1

33082519******3510

毛*康

城镇4050人员

1,2,3

958.53

2

33082519******3510

毛*康

城镇4050人员

11,12

639.02

3

33082519******412X

林*莲

被征地

1,2

639.02





合计:

2236.57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