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2022年度未发放成功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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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就业补助资金申领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20〕31号)文件规定,补贴标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县平均工资缴费统筹部分的5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不建个账缴费部分(含大病保险)的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部分的50%(已享受补助的除外)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拟发放2022年度未发放成功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七天,联系电话:0570-7896630)。
龙游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序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人员类型 | 享受月份 | 社保补贴金额:元 | 是否参加过失业保险 |
1 | 33082519******3510 | 毛*康 | 城镇4050人员 | 1,2,3 | 958.53 | 是 |
2 | 33082519******3510 | 毛*康 | 城镇4050人员 | 11,12 | 639.02 | 是 |
3 | 33082519******412X | 林*莲 | 被征地 | 1,2 | 639.02 | 否 |
合计: | 2236.57 |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