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龙游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11- 27 08: 36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教共体、督学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以下简称《省厅通知》)和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教〔2023〕14号)(以下简称《市局通知》)和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教〔2023〕17号)(以下简称《市招生计划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龙游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龙游县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详见《市招生计划通知》。

    二、报名考试

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按《市局通知》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与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成绩发布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统一发布中考各科成绩及总分。中考成绩只通知考生及家长本人。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3日16:00左右将考生成绩点对点直接发送到家长手机上,考生也可于6月23日16:00以后通过衢州教育网(http://jyj.qz.gov.cn/)等途径同步查询。初中学校不得以中考成绩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中考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严禁各校对中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

    四、填报志愿

(一)志愿填报须知

龙游县考生志愿填报(特长生、特色生志愿除外)继续实行在全市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在网上填报确认的办法进行。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了解、阅读龙游县考生网上填报高中段学校志愿须知等资料。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将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考生及家长须知》印发给所有考生及家长,并安排专人培训,帮助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和办法。考生和家长在充分了解今年龙游县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后,须签订《龙游县中考志愿填报确认书》,确认网上所填报的志愿信息是考生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龙游县中考志愿填报确认书》各报名点统一收齐装订后归档管理。

特长生和特色生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8:30至4月30日17:30,其中中本一体化填报确认时间为6月24日8:30至12:00,其他类别招生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8:30至6月25日17:30。考生可通过衢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z.gov.cn/)首页链接“衢州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点击进入“龙游县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端口进行填报。考生初次填报后,在截止时间内仍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对自己所报的学校志愿进行修改。系统关闭后,一律不再接受考生任何形式的志愿填报或修改,任何人不得更改。

(二)志愿填报方式

同一名考生可兼报特长生志愿、特色生志愿、其他类别龙游县内普通高中招生志愿、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以及市外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已被提前批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及录取。

考生可选择的县内普通高中学校有4所:龙游中学、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龙游县横山中学、龙游华莘高级中学。考生可选择其中1-4所学校作为志愿填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2023年秋季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4号)文件精神,市外到我县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有7所:桐庐县杭州传媒高级中学、建德市育才高级中学、荣怀实验中学、海亮实验中学、海亮艺术中学、海亮外语中学、金华市江南中学。考生可选择其中1-2所学校作为志愿填报。

为使广大考生了解、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6月9日至10日,龙游县各初中学校可组织考生进行一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练习。模拟填报只是为了让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所有模拟填报的志愿信息在模拟练习结束后将全部清空。

为给考生留足充分的时间考虑并填写好报考志愿,龙游县各初中学校在统一填报志愿时间内,一律不得安排本校初三毕业班学生外出参加夏令营或学习培训之类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项目等活动。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干扰考生和家长自主表达真实意愿。

(三)注意事项

1.超过限定志愿数的考生志愿视作无效。

2.报考龙游中学的考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品德表现要达到合格以上,其他三个维度至少1A2B等第以上;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3.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填报龙游中学、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两个学校中的任何一个,否则该项志愿视作无效。

4.各民办普通高中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时,考生及家长要仔细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政策,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填报志愿并被民办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将不再有补报和补录其他普通高中的机会。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龙游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分数优先,总分(位次)从高到低,计算机调档录取的招生办法,所填志愿一旦被录取一律不得反悔。

龙游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纳入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协调下,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调配、统一审批。具体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1.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提前批)

(1)龙游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按照《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龙教基〔2023〕30号)执行。各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

(2)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艺特色生招生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特色生招生办法以《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特色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衢教办〔2023〕34号)为准。未完成的特色生招生指标转为学校的统招生计划。  

(3)龙游县少体校(二高分校)招生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教体融合加强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55号)执行。

(4)海航班招生按照《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3年招生方案》(浙教办函〔2023〕66号)文件精神列入提前批投档录取。

以上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提前录取,学生被前一类型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类型录取。

2.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

龙游中学总招生计划人数的7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龙游县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名额按各初中学校本学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参加中考的应届报考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录取。龙游中学定向指标分配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实际剩余数的1:1.5划定,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3.统招生录取

统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档方法进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向招生学校投档的最后一名学生的中考成绩即为该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因出现并列分而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相同,再按综合素质评价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若以上两项仍相同,则按科学、语文、数学、英语四门学科顺序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几项仍相同,按英语人机对话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出现并列分情况时,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龙游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龙游华莘高级中学实行统招录取方式,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批次参与平行志愿录取。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在县内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录取全部结束后进行,按照中考总分位次从高到低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参照统招生录取。

县教育局在录取工作开展前根据龙游县学生中考成绩情况核定普通高中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到普通高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实施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加强宣传,积极创造推进龙游县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和家长联系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向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广泛宣传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要将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方法、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使整个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及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强化录取审批,规范学籍登记

录取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招考办向有关学校提供在新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据此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名单均需经县、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审核确认后方能注册学籍,各高中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严格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学籍挂靠,做到“人籍一致”;对未回龙游县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龙游县普通高中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体艺特色学校的体艺特色生除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1.加强龙游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严格管理。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高中段学校或个人,不得单独提前录取或变相提前办理录取手续。凡发现有学校或个人违规提前组织学生报到缴费并查实的,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清退所收费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等挂钩。

2.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各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按划定的录取分数录取,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突破县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3.学校与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干涉学生填报志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任何学校均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县教育局将不予登记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县教育局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4.各学校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各学校的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执行。

5.为维护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招生期间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将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学校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龙游县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