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2年度龙游县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10- 18 19: 06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2年度龙游县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县委发〔2021〕32号)、《关于印发〈龙游县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信笺〔202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龙游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补助条件

(一)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厂物联网项目。根据专家评审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厂物联网等数字化改造项目。其中:项目软硬件投资达到 50 万元(含)以上(其中软件投入不低于10%)

(二)轻量化数字化改造。根据专家评审认定总投资以软件应用为主轻量化改造项目。其中:项目软硬件投资达到 5 万元(含)以上的(其中软件投入不低于 60%)

(三)工业企业“深度上云”项目。企业与云服务商(或其运营企业)购买云服务(例如:云桌面、云存储、云空间等), 5G 应用服务(5G 流量卡、光纤、企业物联网、机联网等)实际发生费用 3 万元以上。

三、申报补助比例

(一)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厂物联网项目。项目按智能设备实际投资的20%、软件投资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引进的招商引资工业企业(两年内投产的企业),仅对软件投资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二)轻量化数字化改造。轻量化数字化改造项目。按软硬件实际投资的40%给予补助,单个产品应用补助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三)工业企业“深度上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30%给予补助,自申报年度起,最多补助3年,单个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 100 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表/龙游县企业上云项目实施情况表(见附件1,申报第一类、第二类项目填写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表,申报第类项目填写龙游县企业上云项目实施情况表);

(二)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第一类项目需提供,申报第二类、第类项目无需提供);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备案表);

)项目直接投资额明细表(见附件3)、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2年度县级地方财政贡献计算表(见附件4);注:需提供税款所属期内的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完税证明各一份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其他政策补助已提交此表,则无需重复提交。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其它事项

(一)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县政府扶持政策,由企业自主选择一项补助政策,每个项目仅享受一次补助;    (二)以上类项目补助金额均受2022年度的县级地方贡献总额限制;    (三)申报补助享受年度的企业效益评级D类企业或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网站失信黑名单清单的企业,视为政策兑现规范性审核不通过,不享受本政策。

(四)智能设备主要是指具备识别与传感、人机交互系统、控制系统/嵌入式系统、智能装备运行和互联的基础网络平台等特性,用于智能工厂的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相关设备。软件是指涉及内部数字化运行相关定制软件、外购的商业套件以及相关的 SAAS 应用。智能设备或软件实际投资需根据要求计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通过的,方可享受补助,直接计入费用科目的不予补助。规上工业企业享受本政策,申报类需满足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或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1%的条件。

(五)项目补助时间认定:发票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六)项目补助金额认定:按开票实付部分(不含税)与政策中规定的补助比例进行计算。

(七)以上申请补助项目实施前,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3.0平台备案。

六、联系方式及时间

联系方式:数字经济科0570-7566590。

联系地址:龙游县经信局(新二路16号)数字经济科。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9日前。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1013

附件                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表 

企业盖章:                                填表时间:          

企业名称


项目备案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企业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收(万元)

利润(万元)

上年度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总投资额

其中:软件投资额

硬件投资额




项目类别

¨数字化改造先行示范项目      ¨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                          ¨轻量化数字化改造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及成效


申报单位承若:特此声明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日期:

乡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及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龙游县企业上云项目实施情况表

企业盖章:                         填表时间: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发票金额(万元)


上云类别

¨服务器托管 ¨专线宽带  ¨销售云产品  ¨5G应用

其他                   

实际上云业务和应用清单


项目概况及实施成效


申报单位承诺:特此声明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日期:

乡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及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2

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

一、企业情况概述

(一)申报单位概况: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二)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

二、项目情况概述

(一)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二)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三)项目建设前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对比,在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着重介绍,尽可能列出数据、图片或视频资料)


附件3

企业名称:xxx
















项目名称:xxx项目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设备或技术、专利、软件名称、型号、合同工程名称

发票情况

付款情况

实付金额小计

实付金额小计(不含税)

付款方式

入帐科目

记账凭证号码

发票号码

发票日期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含税金额

其中:

付款日期

会计凭证号码

逐笔支付金额

1



































2




























 


附件4

2022年度企业县级地方财政贡献计算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联系电话:

序号

税种

年度缴纳税额(税款所属期,不含滞纳金、代扣代缴和一次性税款)

县级所得比例

县级地方

财政贡献

企业自核

县税务局审核

1

增值税  

出口退税



40%


留抵退税



净入库(剔除上述两因素)



2

城建税



80%


3

印花税



80%


4

企业所得税



32%


5

房产税



80%


6

城镇土地使用税



80%


合计






企业申请

税务局审核意见

县财政预算局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说明:

1.企业年度首次申报县级财政奖补时填报,一年填一次;

2.填报口径:

(1)按照年度税款所属期填报;不含滞纳金;不含代扣代缴税款;不含一次性税收(资产重组财政奖补政策单独兑现,不列入本表缴纳数统计);

(2)企业所得税以年度汇算清缴后数据为准;

(3)增值税按出口退税、留抵退税、剔除上述退税因素后净入库数分别填列,不含免抵税额;

3.附:分税种税收完税证明(不含滞纳金)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2年度龙游县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的通知2023.10.16.doc


信息来源: 龙游县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