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 01- 09 08: 52 浏览次数:

县级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龙游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中法办发〔2021〕4号)、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浙委法办发〔2021〕3号)、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衢委办发〔2018〕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特点,优化公职律师队伍配置,推行“对口帮扶、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的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龙游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法治龙游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 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公职律师横向统筹使用机制”的要求,县级党政机关在实现公职律师应设尽设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司法局组织协调,按照“职能相近、应配尽配”的原则,对县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进行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保障,储备人员。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习时间,通过组建学习小组,单位统一采购学习资料、提供集中学习场地等方式支持本单位在编人员备考。积极组织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经培训并面试合格的,做好公职律师申请指导。

(二)统筹推进,结对帮扶。按照职能相近的原则,将公职律师数量充裕的部门与未配备公职律师的部门进行结对,实现效能输出。结对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输出单位提出法律帮助需求,输出单位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公职律师结对单位配备公职律师后,双方结对关系自动消除。接受调配任务的公职律师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工作结果或者法律意见直接提交提出法律服务需求的结对单位,并由结对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公职律师输出单位对此不承担责任。

(三)明确职责,有序推进。为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有序开展,相关部门的公职律师明确“一个职责范围”: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承办所在单位或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公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各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推行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相互衔接、协同发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管理,落实保障。相关部门要抓好本单位内公职律师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强公职律师执业管理,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动态管理和考核机制,为公职律师提供相应的履职保障。县司法局要切实保障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的有序推进,为全县公职律师培训申请、结对帮扶、执业保障等提供便利,推动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壮大。


附件1

龙游县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有关部门名单

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水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资规局、县综合执法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附件2

龙游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结对帮扶一览表


公职律师

输出单位

拥有公职

律师人员

公职律师

结对单位

分配公职

律师人数

县公安局

10

县委统战部

1

县委政法委

1

县经信局

1

县科技局

1

县民政局

1

县交通运输

1

县农业农村局

1

县退役军人管理局

1

县应急管理局

1

县审计局

1

县司法局

7

县委办

1

县府办

1

县委组织部

1

县委编办

1

县财政局

1

县卫健局

1

县发改局

1

县市场监管局

3

县医保局

1

县文广旅体局

1

县统计局

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县教育局

1

县资规局

1

县住建局

1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1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