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 01- 29 11: 17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4日-10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交投集团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2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交投集团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交投集团党总支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抓细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反馈后,交投集团党总支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3月9日,交投集团党总支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交投集团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整改期间,交投集团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一对照检查,主动领责担责,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主动靠前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交投集团党总支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交投集团党总支书记周雪祥、原总经理徐汝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张如龙、胡国宏、吴旻、罗黎明、金文军、刘建平、叶剑、王超、王波为成员,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巡察反馈意见作进一步细化梳理,针对16方面55个具体问题制定195项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公司)、责任人员、整改时限。交投集团党总支书记周雪祥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整改事项和重要问题亲自研究决策、亲自部署推进、亲自检查验收,并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分管范围的整改任务。县交投集团党总支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3月9日,交投集团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分析会,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予以交办,确保每项整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从严从快推进整改工作。4月12日、4月21日两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反复强调要紧盯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主体,以最强决心、最实举措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提醒谈话24人,批评教育5人,诫勉2人;建立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业务接待、公车使用建章立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超标准接待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经核查,根据集团2018年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企业与企业之间生产经营业务接待采用商务接待标准。2020年9月,县政府下发《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龙游县国资改革的若干意见〉附件内容的通知》(龙政发〔2020〕83号),集团综合部对该文件只进行了转发,强调要求按新制度执行,未对原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及时修订更新,业务人员在应知应会上存在缺失。二是清退处理。5月18日,服务区加油站油罐防渗改造接待当事人3人,人均清退餐费294.33元,共计883元;江山市交投集团业务交流学习接待当事人3人,人均清退餐费393.33元,共计1180元;德兴市交投集团考察交流接待当事人3人,人均清退餐费305元,共计915元。三是完善制度。整改期间,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加强日常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四是问责处理。对服务区加油站油罐防渗改造超标准接待责任人原建设管理部经理、原建设管理部职员、原龙新公司服务区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对江山市交投集团业务交流学习、德兴市交投集团考察交流超标准接待责任人原集团综合部经理、集团副总经理、原集团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二)针对“违反规定同城接待”问题。一是经核查,按照集团2018年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同城不得接待规定执行,商务接待未明确规定同城不得接待。因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泰舟会计事务、县检验检测研究院接待按照商务标准接待进行了报销。二是清退处理。5月18日,泰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接待当事人清退餐费290元;县检验检测研究院高速东站加油机强检接待当事人5人,人均清退餐费106元,共计530元。三是完善制度。整改期间,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同城不得接待相关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四是问责处理。对泰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同城接待责任人集团计划财务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对县检验检测研究院高速东站加油机强检同城接待责任人交投中石化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三)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租用私人车辆”问题。一是经核查,根据纪检要求,集团于2019年制定了公务车辆派车制度,但由于操作性不强且未及时优化,导致该制度未继续执行。通途公司因检测业务增加,需新增一辆皮卡车,在申请未批复前临时租赁了徐某某的皮卡车进行过渡,以满足日常检测业务正常开展,但违反了定点服务采购规定。二是立行立改。2020年10月,通途公司对租用的徐某某皮卡车进行清退,并经采购程序新购得皮卡车一辆用于检测业务。三是完善制度。整改期间,修订完善《生产经营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车辆使用登记和车辆租赁规定,建立行车台账,使生产经营用车管理制度规范有操作性。四是问责处理。对违规租用私人车辆责任人原通途检测公司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四)针对“存在不合理的公车租赁”问题。一是经核查,13座车辆为通途公司生产经营用车,主要用于交通工程项目联合检查验收等生产经营工作。二是该车租赁合同将于5月31日到期,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后续使用将根据“节约、必要”原则从龙游交投惠民交通运输公司平台租赁。

二、关于“问责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核查,2019年7月原民爆公司财务科长受到县国资办党内警告处分,当时县国资办未出台关于国企干部职工违纪违规处分后绩效薪酬发放的指导意见,鉴于当事人已退休及较好完成整改实际,2020年3月26日,交投集团向纪检组提交情况说明,未扣除其当年绩效薪酬。二是以案为戒。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严守廉政底线,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三、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一是制定完善党总支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企业创新发展。二是以“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丰富学习形式,与合作单位中石化公司党支部签订党建联建协议,把党建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际成效,促进国企合资合作振兴发展。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集团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问责处理。对集团副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不及时”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在4月22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对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深入学习。二是加强学习。每月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掌握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以新时代新思想指导集团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制定2022交投集团发展举措,围绕主营方向不断推动交投集团做大做强。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集团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问责处理。对原集团综合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四、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重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寻根溯源。3月12日,集团党总支书记组织发展公司、通途公司负责人对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北入城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推进慢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层分析主客观原因,全力加快项目推进。5月13日,综合客运枢纽项目主体建筑完成结顶。二是强化管理。4月6日,交投集团发展公司下发《关于2022年度在建项目关键节点计划的通知》(龙交发〔2022〕2号),明确项目节点目标,确保政府代建项目如期完成,力争提前完成。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集团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问责处理。对集团副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贯彻执行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存在偏差”问题。一是经核查,该问题所示的保底利润是“利润总额”概念,由于“利润总额”一词较专业,日常表述时容易混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上少了“总额”两字,其他材料均为“利润总额”,不存在交投集团少获投资收益情况。二是2021年9月6日,向县政府进行报告,将按照商请意见执行。

五、关于“对本系统风险防控不重视,企业发展思路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民爆公司运营困难亟待转型”问题。一是依规经营。基于民爆公司作为县域唯一合法民用爆破用品行业经营及仓储机构、承担政府性社会公共安全职能的实际,继续依法依规做好经营管理。二是扭亏为盈。2020年民爆公司亏损44.5万元,2021年完成净利润12.7万元,实现净利润增长。三是降本增效。对民爆公司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进行调整,将原办公室、财务科、安全科合并为综合科,并减少1名副总经理和1名出纳,通过减少用工成本,承接更多项目,实现降本增效。

(二)针对“通途检测公司缺乏市场开拓”问题。一是深入剖析。成立通途检测公司目的是为满足通途公司自身施工的检测业务,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目前省内公路施工单位普遍配备自有检测公司,检测业务对外市场小,同时该公司为公路(综合)丙级资质,对市政、房建、水利业务拓展有限,投标难以与乙级、甲级的检测公司竞争。二是积极拓展。基于通途检测公司效益较好实际,积极开拓市政、房建、水利检测等业务,提高对外承接检测业务量比例。三是提升能力。认真做好2022年计量认证考核准备工作,整改期间,通途检测公司淘汰落后设备,增购先进设备,加强培训,提升检测能力。四是做好发展规划。立足实际,理清发展思路,积极拓展县外检测投标业务,扩大检测公司市场空间,积极谋划丙级升乙级资质,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针对“通途公司市场竞争力不强,风险急剧”问题。一是多元经营。通途公司在现有公路施工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市政、绿化、园林等经营市场,与通途公司合署办公的顺通养护公司资质维护不适应当前发展实际,逐步退出。二是做好发展规划。立足实际,理清发展思路,不断提升通途公司市场竞争力。三是团队提升。积极参与县内外的招标,力争多中标,通过项目培养团队,提升团队水平。2021年7月以来,通途公司逐步恢复县外市场招投标,累计参与县外市场投标12次,参与投标项目体量累计约14.62亿元。四是提升资质。对照提升标准,做优业绩做大规模,力争资质二级升一级,为承接业务提供资质支撑。

(四)针对“创兴矿业公司存在较大经营风险”问题。一是加强管理。2月19日,根据创兴矿业股东会决议由交投集团牵头负责创兴矿业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并通过内部公开选聘方式在集团现任部门经理或子公司负责人中产生总经理人选,报县国资办审批后任命。二是节支增效。对石料开采、石料运输和石料加工等环节进行系统性管理,通过提升产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扭亏为盈。三是加快推进矿山道路建设,破解弃土难题,力争2023年从建设期转为开采期。

(五)针对“历年代管费长期不能收取到位”问题。一是经核查,交投集团曾多次与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沟通要求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契约化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四章第十六条收取代管费,均未得到明确答复。二是整改期间,再次向县委县政府、县国资办报告,建议出台相关政策。

六、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整改期间,对照县政府、县国资办等相关最新制度规定,结合交投实际,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薪酬管理办法》还存在较多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与测算评估,“绩效减薪”将与其他内容一并完善修订,未修订出台前严格按照《关于龙游县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违纪违规受处分后薪酬发放指导意见》(龙国资党发〔2021〕27号)执行。二是学习教育。加强各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应知应会、上级政策动态精神的学习教育和业务指导。三是加强监督。按制度程序办事,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针对“扣罚绩效薪酬标准不一”问题。一是经核查,2018年5月,龙新公司发生收费站员工违规事件,相关岗位人员自我发现并及时上报纠错,本着教育纠错提醒原则,对管理人员按集团制度执行,龙新高速公司总经理负领导责任,扣除1000元绩效;收费所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扣除2000元绩效;运营监督及纪检负责人履职不力,扣除2000元绩效。其余收费站相关岗位人员按龙新公司考核制度采取提醒教育,扣除当月一半绩效500元。二是对照县国资办相关最新制度规定,结合交投集团实际,修订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统一集团系统扣罚标准。三是组织开展学习,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应知应会、上级政策动态精神的学习教育和业务指导,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责任担当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检测收费随意”问题。一是经核查,2017年县X712沐尘双溪至鸟后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由于检测内容减少的实际,经与业主、监理三方协商检测费用降至50%计取收费,并签订补充协议。2017年枫林、罗家、梧村三个治理项目检测业务由于检测项目较为分散造成检测成本增加,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合同约定的75%收费标准按正常收费标准结算。二是建章立制。整改期间,根据浙价服〔2013〕264号文件收费标准,制定《通途检测公司收费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到位。三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原通途检测公司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经核查,经办人对保密制度学习不到位,将未解密的保密文件作为支付附件,违反保密工作纪律,但未造成不良后果。二是举一反三。4月6日,交投集团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开展保密专项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况。三是加强教育。3月30日,交投集团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并组织观看警示片,提高工作人员日常保密意识。4月6日,龙新公司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进一步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四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龙新公司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对报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健全民爆物品报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二是学习教育。2021年5月19日,民爆公司对全体员工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物品报卡管理制度》学习培训。三是问责处理。2021年7月13日,对民爆公司总经理、原民爆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

(四)针对“‘空壳公司’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经核查,龙环过境公路东段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的东环线公路项目因有公益属性并未划入交投集团,县府办〔2015〕49号会议纪要明确了具有公益属性的“二级公路”、绕城公路、杭新景高速连接线等公路项目管理由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资产与债务一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二是宁波国能华气能源有限公司注销已着手实施,原计划召开股东会后按程序进行公司注销,但受疫情影响无法召开股东会,导致注销程序进展缓慢。目前已通过法律途经注销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已于7月21日正式立案。

八、关于“‘好人主义’思想一定范围存在,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经核查,项目在对各班组最终结算时均是根据审计核定后的增减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时因考虑到在各班组结算单中能够体现审计核定后总扣减额,是以单列审计增减金额款项中作相应的工程款扣除,而未在相应子目中进行增减数量调整,不存在多结算工程款问题。二是完善制度。2021年12月,通途公司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对《施工班组结算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结算,防止多计、漏计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教育。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指导,严格执行施工班组结算管理办法,形成长效。

(二)针对“劳务用工清退不规范”问题。一是经核查,2018年度未收到用工清退相关文件通知,国有企业各类市场化用工均按照劳动法签订合同。由于高速养护本身为高风险施工作业,该批养护道工一直从事高速养护施工经验丰富且劳务报酬较于当时劳务市场行情相对合理,考虑到高速施工业务的安全性,延续性及合理性,故选择一直沿用该批养护道工直至养护业务结束。二是2021年3月31日,顺通公司在终止溧宁高速公路养护业务承接后于将该批养护工予以辞退。三是2022年4月,交投集团开展劳务用工专项督查,理清用工关系,规范用工管理,通过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匹配调整,不断提升企业内生动力。

(三)针对“货款支付未按合同执行”问题。一是经调查,龙游县沿江公路小南海集镇段北移工程项目抢工期攻坚期间,急需完成通车施工任务,需要宕渣填筑方量6万立方米,而市场碎石宕渣供应货源紧缺,价格波动较大(根据当时调查,浙江省质监与造价材料信息网公布的第二季度龙游县碎石含税单价大道185元/方,约77元/吨),因此供货商曾敏以32.5元/吨的价格供应1万多吨后,要求调整价格,项目部也通过市场调查,确认价格上涨情况属实,协商供应价格上调至34.5元/吨,2019年5月5日,与其签订了价格调整补充协议。该项目为简易征收项目普票与专票对于成本核算无差别。二是完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照《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公司工程建设所需货物和服务采购限额有关事宜请示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三是学习教育。加强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和业务指导,规范合同签订,加强物资采购监督,提前市场风险预判。四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原通途公司总工谈话提醒。

(四)针对“客运北站资产被侵占,未签订出租合同也未收取租金”问题。一是经核查,县政府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就2019年10月至新客运枢纽投入使用前这一时期,汽车北站国有资产使用与处置进行专题研讨,交投集团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多次要求长运公司洽签汽车北站资产使用合同,始终未能解决。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纪发〔2021〕18号),结合我县客运行业深化改革要求,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再商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商请意见执行。

(五)针对“龙新公司养护工区利用率不高”问题。一是经核查,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对养护设点场地相应要求,应满足高速公路养护办公、安全物资储备、应急及路段事故车辆停放、日常养护材料存放等,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属公路建设用地(未办土地证)无法用于商业出租及其他利用。二是作为高速公路配套场地设施,继续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对养护场地要求,合理布置和利用,以满足公路养护、路段应急、施救等需求,全面保障路段路况优良及安全畅通。三是为充分利用该用地资源,2021年经县政府同意,塔石镇收回该用地4296平方米变更为商业用地,交投集团与中石化公司达成该用地作为加油站迁建,补偿龙新公司原征地及附属物104.7756万元。4月12日,完成加油站场地平整发包。

九、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规发放服装”问题。一是经核查,按照2018年县府办下发关于会议场合统一规范着装相关通知要求,为提升国企整体形象,并参照其他国资公司工作服标准和做法实际,经报备县国资办和派驻纪检组同意后按程序采购发放工作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再为非窗口、非一线职工发放统一工作服,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三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原集团综合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违规报销餐费”问题。一是经核查,2018年1月支付老季家餐饮费5000元为临时工作餐卡充值费用,使用情况为:2018年1-2月,用于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工作用餐704元;2018年6月4-5日,用于为集团员工提供义检服务的中医学院实习学生二天用餐38元;2018年8月,因工作需要,从通途公司借调3名人员到集团工作,将余额4258元转成通途公司借调人员8-12月工作用餐使用,此期间通途公司暂停借调人员工作餐费发放,未发生多头重复发放情况。二是2018年12月25日,对凭证进行账务调整,并于2019年6月向通途公司收回工作餐费。三是问责处理。因责任经办人已离职,对管理部门负责人原集团综合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三)针对“违规发放高温补贴”问题。一是经核查,因高速公路年度任务及路段管控需要,2018年路段二期大中修期间,为加强塔石互通车辆管控分流,龙新公司动员各部室人员上路及收费现场管控指挥,室外作业频率较多,因此在发放高温补贴时全部以室外作业标准300元每月计发。二是立行立改。巡察组“回头看”期间,龙新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根据岗位特性扣缴回2018年部分人员超发的高温费共计5600元。三是加强管理。2019年至今,龙新公司高温费发放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到位。四是对责任人原龙新公司综合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四)针对“以全勤奖名义发放伙食补贴”问题。一是经核查,因项目部驻地偏远,项目部人员一日三餐在项目部吃住,生活较艰苦,按450元/人/月的用餐标准无法满足食堂的正常运营,经通途公司班子会研究,将各项目部人员用餐标准调整为900元/人/月全部打入食堂账户统筹使用。二是立行立改。2022年4月,通途公司暂停发放以全勤奖名义的伙食补贴。三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通途公司办公室主任周和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通途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十、关于“食堂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食堂管理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通途公司本部的食堂于2021年3月关闭,民爆公司食堂于2022年4月关闭。二是举一反三。通途公司对2018年以来食堂账务进行梳理,建立完整的银行日记账和多栏式费用明细账。三是完善制度。2022年4月,通途公司修订《食堂管理办法》,对2021年2月原制度规定的公司本部食堂调味品、食用油等应从大型超市购买的条款进行修订,根据现实情况,明确项目部食堂调味品、食用油等可就近采购,同时健全总账及明细账,防范廉政风险。四是通途公司组织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台账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五是对责任人通途公司办公室主任、民爆公司仓库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食堂验收形同虚设”问题。一是经核查,通途公司项目部、民爆公司仓库等食堂距离城镇大型超市较远,菜品采购相对不便利,曾与商家沟通配送相关问题,但存在距离过远拒绝配送、成本增加等问题,为节约配送成本保障职工吃的好吃的健康,一般菜品从乡镇村的个体商贩中采购,无法开具发票,因此仅以销售清单作为入账凭证。二是立行立改。龙新公司配备专人查验,在验收环节上采取食堂全方位视频实时监控和专人查验,通途公司做好详细登记和核查。三是加强教育。龙新公司、通途公司对食堂相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强化食堂考核督查,确保食堂阳光操作,避免廉政风险。

(三)针对“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一是经核查,因公司食堂采购量小,配送公司不给配送实际,食堂采购的菜品大多由经办人直接付款给个体商贩,且购买菜品商贩不固定流动性较大,故直接打款给经办人方便采购支付。二是立行立改,对采购的菜品款按结账时间点直接打款商户,防范廉政风险。

十一、关于“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11月10日,通途公司完成驿前大桥技术咨询费9万元清帐。出借创兴矿业公司利息与本金待股东会召开后收回。二是学习教育。加强对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和业务指导,提高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对责任人驿前大桥技术咨询费长期挂账责任人通途公司财务科科长、创兴矿业借款长期挂账责任人集团计划财务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超标准报销公杂费”问题。一是经核查,因民爆公司经办人填报时未弄清出差实际情况,审核人把关不严,导致按无公车情况80元/天的公杂费报销。二是立行立改。2021年5月31日,对4名当事人前往绍兴多报销的公杂费进行清退,总计320元。三是加强管理。2022年4月18日民爆公司对当事人、财务、审核人开展教育培训,对相关规定进行重新学习,严格落实公务出差管理办法,明确由出差本人填写审批单、报销单,详细填报出行方式、出差事由等信息,加强事前事中管理。

(三)针对“未经批准报销客户住宿费”问题。一是经核查, 2018年11月,因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交投集团提供免费重审业务,为其安排住宿。财务凭证中,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中均写明住宿地点和住宿金额,且经领导签字审批,不存在未经批准报销客户住宿费情况。二是加强管理,引以为戒,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规范各类报销流程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十二、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增加预算随意”问题。一是经核查,S33龙丽温高速龙游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增加的预算主要由单项工程量增加、清单漏项、项目实施过程优化调整等引起的变更。2019年11月1日,龙新公司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以及业主单位、各参建单位召开该项目变更会议,会议对该项目变更进行系统梳理,明确了变更程序及有关规定。二是加强管理,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项目管理人员清单编制能力,力争少变更、少漏项、少增项。三是对责任人项目业主代表龙新公司养护部职员、分管领导原龙新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一是经核查,根据《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06〕109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通过前,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不得超过投资预算85%,县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外围供水管道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占合同价72.8%比例符合文件要求。截至2021年底,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一直未整理到位移交,期间交投集团多次催促未果,根据竣工验收办法暂无法组织竣工验收。二是立行立改。明确竣工验收及送审时间,2022年4月21日,交投集团下发抄告单要求该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在2022年4月底前将竣工资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组织验收;5月底前将结算资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结算送审,同时加强督促,未按时间节点提交,每延期1天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在结算中予以扣除。三是举一反三。对在建已完成项目进行梳理,明确决算时间,列入考核范围。四是对责任人县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外围供水管道建设工程业主代表原建设管理部职员、原建设管理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三)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一是对县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外围供水管道建设工程签订补充协议,对下浮率事项相关条款予以调整,并在结算后按审定工程量进行支付。二是补全东环线与金星大道连接线交叉口改建工程、社阳乡X724、X715县道局部路段改造工程合同、变更资料的法人签字、签订日期和盖章。三是完善制度,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查,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四是调整内设机构,成立产业发展部,招聘法务专员负责法务审核工作,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法律顾问,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四)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经核查,社阳乡X724、X715县道局部路段改造工程实施期间因施工单位通途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紧张,委派原检测公司经理余小群担任该项目经理,两头兼顾且项目地点较远,导致考勤缺勤,2020年5月7日,发展公司督促施工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龙游县国有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13〕70号)规定,1家公司农民工账户不得超过3个,而通途公司在该项目期间已超3个账户,无法建立该项目农民工专户,但农民工工资均发放到位。二是立行立改。发展公司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对项目部人员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账户,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签字程序。2020年通途公司通过薪乐达系统分别对在建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按要求发放到位。三是对责任人社阳乡X724、X715县道局部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项目业主代表原发展公司综合科科长、原发展公司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十三、关于“通途公司施工班组确定选取随意,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由无经营资质的个人和单位承揽业务”问题。一是经核查,经核查东环线与金星大道连接线交叉口改建工程钢筋加工棚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通过比选程序由班组库内徐某某中标,并咨询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的回复为钢构彩钢棚属于室内装饰材料经营范围内零售中子项,未超出其经营范围。320国道滨港中路与落马桥(巨化路至后贻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因现场政策处理问题,于2017年6月份根据业主要求暂停施工,后经协调处理,于2019年4月下旬接到复工通知;由于当时五、六月份雨水季节较多,现场施工一直无法正常开展,于6月底7月初才正式进场施工,期间与衢州市旺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务工作内容的洽谈并达成合作意向(当时该公司已具备相关资质),当时合同签订时为了迎合业主要求复工通知时间(4月份),而忽视了该公司注册日期,造成签订日期与注册日期相矛盾。李某某班组为我公司龙游县四好农村路-方家仓至官潭公路项目内部比选招标选择的标识标牌施工班组,因为方官线为我县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工期紧任务重,由于项目部租用地为原官潭工作站办公楼,仅需简单修缮后便可入住办公,且修缮内容多为质安文化建设本身与标识标牌制作类似,为便于尽早入场施工,项目部与李某某班组协商,项目部驻地的简单修缮工作由标识标牌中标班组负责实施,并与李某某个人签订了修缮合同。因李某某个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根据财务制度要求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李某某成立了龙游美蓝装饰材料商行,并具备相应资质后,项目部与龙游美蓝装饰材料商行(法人代表为李某某)重新签订合同。二是完善制度。整改期间,建立健全施工班组入库管理办法,加强施工班组前期审核,规范程序严格把关,防范廉政风险。三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金星大道项目经理原通途公司副总经理、方家仓至官潭公路工程负责人通途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二)针对“邀请班组参与比选随意”问题。一是经核查,县四好农村路-方家仓至官潭公路工程路基劳务协作项目为工、料、机三方联合体招标,由劳务公司负责牵头,龙游银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委派陈某某负责牵头,陈某某为公司班组库内班组。评标人员疏忽未发现比选材料中只提供1名工程师,实际在施工过程中有2名工程师。该项目交安设施施工协助班组比选,因报名班组未满3家无法进行比选,临时邀请具有相关资质且交安施工经验丰富的浙江环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比选。北入城口项目与北入城口绿化项目为同一施工标段,两个项目安全标志标牌存在较多重叠,且绿化标体量小,出于工程施工便捷性、经济性以及统筹部署等方面考虑,由徐某某负责北入城口绿化项目安全标志标牌施工。联盟大道下部工程为城投公司直接发包通途公司实施的市政应急工程,因通途公司班组库内无市政施工班组,且方某某班组为城投公司施工班组,市政施工经验丰富,经班子会研究决定选择方某某班组进行施工。二是完善制度。整改期间,建立健全施工班组入库管理办法,加强施工班组前期审核,规范程序严格把关,防范廉政风险。三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方家仓至官潭公路工程负责人通途公司副总经理、北入城口项目负责人通途公司总经理、联盟大道下部工程负责人原通途公司职员进行谈话提醒。

十四、关于“服务项目等采购随意,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服务采购直接发包”问题。一是经核查,高速公路车辆施救、应急处置需有资质准入,且衢州区域内均为同一家公司承担服务,由于龙新公司收到2016年10月份出台的《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办发〔2016〕103号)滞后,为达到路段安全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衔接,2016年底龙新公司通过市场价格调查,经班子会研究讨论后一致同意与衢州新世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续签3年服务合同。二是自查自纠。龙新公司在该服务协议到期后,2020年已按《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公开招标。三是举一反三。结合《关于开展市场化国资公司工程建设和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纪发〔2022〕2号)要求,对采购领域进行专项督查整治。四是完善制度。结合实际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服务采购程序并严格制度执行。五是问责处理。对责任人龙新公司总经理、原龙新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物品采购价格偏高”问题。一是经核查,交投中石化为合资公司,日常运营由中石化负责管理。该电脑供应商为中石化衢州分公司招投标中标单位,故交投中石化在电脑采购中直接与该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二是完善制度。结合交投实际,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办公室用品、服务中介、生产物资采购程序,严格制度执行。三是自查自纠。按照《关于开展市场化国资公司工程建设和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纪发〔2022〕2号)要求,对采购领域进行专项督查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四是加强监管。合资控股公司交投中石化采购参照交投集团有关制定执行。

十五、关于“党总支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规范,对下属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管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班子会讨论”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党总支前置研究审议,会前形成议案,并邀请县国资公司监督专班成员参加会议,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大对下属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决策规范,加强对合作控股公司交投中石化监督管理。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集团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针对“对下属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整改期间,民爆公司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会议记录。根据决策意见,集团对龙新公司提交的服务区主体大楼立面粉刷支付承包费补助5万元事宜进行批复。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下属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指导,规范议事决策流程,做好对下属子公司请示事项及时决策批复。三是强化班子建设。对班子成员不足3人的子公司,通过调整班子成员配置、增设经理助理、由产业发展部参与决策等途径,强化子公司主体责任,增强子公司班子议事决策能力,确保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范。

十六、关于“抓党建工作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集团机关支部年度无工作计划,以党总支党建工作计划代替”问题。一是建立清单。结合集团机关支部实际,结合规定动作和创新载体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清单,按照清单定期开展组织工作。二是明确分工。进一步明确机关党支部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有效发挥支部委员作用,增强党建工作主责主业意识。

(二)针对“支部党建书记项目多年雷同”问题。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发挥支部书记带头示范作用,增强抓党建主业意识。5月6日,通途公司党支部书记在县红色根脉强基工程“领雁强基 双强争先”擂台赛中获三等奖。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将结合各公司发展需要,对2022年党建书记项目清单重新梳理,围绕中心工作,谋实事真抓实干。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强化书记项目跟踪落实,以真招实举推动书记项目落地生根、取得成效。

(三)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细化“三会一课”工作任务清单,以“清单制”推进制度落实,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落实。集团党总支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认真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工作落实。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通途公司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管企业能力,提高组织凝聚力和党员战斗力。

(四)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人不规范”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规范支部会、支委会记录和台账,按照党支部委员分工,明确由支部委员或本支部指定党员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工作,积极发挥支部委员和党员作用。二是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在高知群体和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骨干吸收到党内,整改期间,4名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充实党员队伍结构。三是加强监督。集团党总支加强对党支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将党建工作纳入各公司综合考核。

十七、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认真分析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修订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022年4月15日,集团组织全体子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子公司根据不同风险等级逐条逐项重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表。二是举一反三。细化排查方案,根据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等级逐条逐项对照排查,理清权力流程边界。三是加强监督。加强对下属子公司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指导,对下属子公司提交的廉政风险防控表提交审议,做到重点岗位全覆盖。

(二)针对“子公司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经核查,龙新公司与收费所职工签订有《龙游北收费所员工承诺书》,并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但该谈话涉及廉政教育内容较少,执行还不到位。二是立行立改。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和承诺书签订,层层压实责任。4月2日,集团组织员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持续强化全员廉政意识。三是加强教育。依托主题党日、廉政党课、“8090”宣讲等形式,以说促学、以学促廉,加大非党员普通职工接受廉政教育机会。3月31日,集团召开党风廉政季度专题会议,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四是强化“清廉国企”建设。推进清廉文化进公司、进项目、进班组,强化集团本部、各子公司、北入城口项目部清廉阵地建设,不断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三)针对“正风肃纪一月一督查‘走过场’”问题。一是经核查,各子公司督察内容较为单一,督察方式较为僵化,仅每月照例开展一次一月一督查。对项目重要节点、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未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强督查。严格执行制度,统一由集团组织开展日常正风肃纪督查,形成长效机制。1月25日、1月26日,集团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子公司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三是突出重点。着力将矛头对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关键领域,抓住“关键少数”。2021年12月14日,交投集团会同县国资公司监督专班成员对通途公司项目招标情况开展联合监查并下发整改通知。

(四)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立行立改,重新设置公开栏,按规定及时对三务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主动邀请县国资公司监督专班成员参加集团党总支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及日常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相关人员学习教育和业务指导。

(五)针对“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不严”问题。一是经核查,对5名违纪干部职工均按照“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同时上报纪检监察组。二是以案为鉴。通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3月30日,集团组织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交投集团浙政钉群推送警示教育视频,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好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督查工作,强化事前事中监管,防微杜渐,严肃“四种形态”违规违纪处理。

十八、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号开设交投先锋板块,选树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持续纠“四风”、树新风。3月初组织全体在职干部职工聚焦全县干部大会“塑造变革 特色竞争 实干快干干成”主题,对照“八查八问”撰写心得体会,5月份传达学习市委“转作风、讲担当、抓落实”、县委塑造变革、“六治六提”部署会精神,努力锻造一支能打战能担当的交投铁军。三是加强考评。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将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纳入先锋指数考评,加强通途公司党支部建设助力北入城口项目等重点工程推进,积极发挥龙新公司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做好高速领域疫情防控,守好龙游“北大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大局意识和行动自觉。

下一步,交投集团党总支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三会一课”等为载体,不断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敢于动真碰硬。督促各公司、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强化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好廉政关。二是坚持不懈抓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继续紧盯问题整改清单深化后续整改。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聚焦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督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三是党建引领抓主业,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管企业原则,始终把党建引领放在首位,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司治理各项工作中。切实加强思想认识,以党组会、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专题党课等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并结合公司实际,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研讨,激发全体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01;邮政信箱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qq.com。



中共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 县国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