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0: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24400,联系电话:0570-7031859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塔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政府信息编制、审核、发布的工作流程和相应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审查规定、保密审核制度、公开平台日常管理制度、信息发布流程制度等。同时定期由塔石镇人民政府考核办公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条例》的落实情况,对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处罚公示等信息后台报送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的科室进行督促通报,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门别类,做到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保证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透明、阳光运作。各项信息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后,认为应当公开的,及时主动在龙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利用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对职能职责、业务范围、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和相关制度文件、公示公告情况等予以公开,并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塔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

(1)信息公开方式较单一、简单。主动公开的信息大量集中于政府网站上,且较为突出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的简单推送,缺乏对政策法规的解读引导和针对性强的工作宣导,难以拓宽公众对我镇工作全面性了解的渠道。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即时类的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布存在滞后现象。

(3)信息公开的效果不明显。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反映我镇工作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角度仍需进一步精准。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县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本单位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加强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意识,组织系统内的相互交流、探讨,经常性关注兄弟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学习好的公开方法,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我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塔石镇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信息来源: 塔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