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塔石镇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 01- 18 10: 18 浏览次数:

2022年,塔石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塔石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办公室负责涉及本办公室业务范围内的“三项制度”开展工作,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类别、金额、对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有重大影响、社会影响等情形,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编制完成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二、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按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厘清审批部门、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管理的职责,执法部门承担起移送案件的办理职责,杜绝混淆执法事前监管和执法事后检查的概念。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厘清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责边界,建立监管执法协作考核制度,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案件证据互认100%,业务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政策法规、监管信息、鉴定认定等保障综合执法100%。塔石镇严格落实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一下沉五统筹”要求,实现60%以上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执法一线,强化对派驻机构人员的“四维考评”等刚性调控。

()规范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塔石镇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一是规范事前公示。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监督举报等。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强化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为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融警务”建设,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确保“141” 承接“1612” 体系在基层治理领域落地。为打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与我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证据互认,与公安、综合执法、市监、卫健、生态环境、应急、交通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打破各领域、各环节执法“信息孤岛”。完善执法主体、执法证件 信息等管理机制,推进县乡执法主体、 执法人员100%纳入平台。结合我镇实际,塔石镇全面构建“三融””作战体系、重塑乡村基层治理新格局。

(四)截止到今年12月,塔石镇人民政府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6件,结案6件,一般程序案件6件,其中结果公开案件6件,罚款案件6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塔石镇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结合县级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夯实责任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不断提升县城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继续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执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执法者的责任,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塔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 塔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