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1/2023-0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政发〔2023〕1号 公开日期: 2023-01-09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8 18:41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0年12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我县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处。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更有效的保护新公布的文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划定48处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研究,划定程序合法、范围合理,予以公布。请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管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项目审批和建设。

附件:龙游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龙游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doc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pdf

信息来源: 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