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统计局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3- 01- 17 10: 02 浏览次数:

        2022年,县统计局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2年,我局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36家,其中与部门联合执法9家。包括工业、投资、贸易、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等专业,主要检查企业2022年度相关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等原始记录资料等内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严肃认真、态度端正,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仔细检查数字来源、依据,及时填写执法文书,并对企业统计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现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县共立案1件,结案1件,罚款5200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执法工作落实。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年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一把手亲自挂帅,每季度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每年安排局全体人员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目前我局共有4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1人为局领导,另3人为兼职统计执法人员,从而最大程度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依法治统制度,强化制度贯彻落实。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落实“双随机”抽查办法。认真学习并落实《浙江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遵守《浙江省统计局系统执法检查规范》、《浙江省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规定,规范具体行政行为。配合省、市统计局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库和抽查对象目录库,落实“双随机”抽查办法。同时,加强依法治统制度建设,完善统计调查、案卷评查等制度。

(三)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多形式多举措提升宣传力度。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全力推动统计依法行政的实施,多形式多举措提升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从业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统计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统计法律意识淡薄,对统计执法检查重视程度不足。另一方面,企业出于自身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较低。

(二)个别统计人员在计算方法方面存在误区和偏差。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有些不是主观故意为之,而是在指标理解方面出现偏差。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个别企业统计人员新老交替,对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不够熟练,造成计算方法存在误区和指标解释的偏差;二是对统计年报会不重视,参加年报会积极性不高,培训时做样子,没能真正理解指标口径变化和解释,填报统计报表时凭个人理解,遇到问题也不咨询。

(三)统计执法取证难。个别指标设置解释不够详细具体,仅限字面解释,有些指标解释相对抽象、笼统,另外由于企业在记账时都是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特别是一些刚达“规模”的中小型企业,记账方法混杂不一,造成上报数据和会计账不一致。

(四)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是一个严肃的过程,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执法工作人员既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还要全面地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财务知识等相关内容,具备一定的执法技能和沟通应变能力。目前,我局仅有4人持证,人员少工作量大,执法业务培训不够,所以执法能力有待于加强。有时候,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多数时候的执法检查工作查的不够细致,为了完成执法检查,只是简单的复印证据材料,没有仔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龙游县统计局

2022年1230

 


信息来源: 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