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0:28 浏览次数: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 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24400,联系电话:0570-7569806,传真:7569810。

一 、总体情况

我社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推进。针对内容建设,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针对内部流程,实行拟文科室、分管领导和领导三级审核制;针对公开形式,网上实行审核、核实、日志“三审”制,纸质实行“条线把握内容”制;针对公开责任,实行投诉处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2022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结合县供销社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龙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程序,确保各类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及发布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

本机关对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政府网站工作动态在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供销社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2年度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工作信息

71

71

71

财政信息

2

2

2

机构概况

7

7

7

合计

80

80

8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在公开内容建设、完善公开形式和检查监督上,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如工作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速度需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全面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完善制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延伸工作。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集中查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的建设,继续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改进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把政策、规定、举措、动态等信息及时告知公众。

(4)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视政府网站建设。一是专人管理。明确一名专人进行县供销社政务信息维护。二是丰富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单位动态信息在网站发布。三是加强政风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布机构职能;公布各项政策法规、业务公告,目前为止,未接到一起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举报。

(2)加强培训,提升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切实掌握工作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制度,规范信息产生、报批、审核、发布、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

(3)完善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4)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龙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月


信息来源: 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