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23/2023-004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16 | |
发布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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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1010-023/2023-0047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3-01-16
-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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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游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基础,力求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实践,努力创新举措,深化依法治理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普法教育
1.持续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规避决策风险。处理涉及法律事务、信访等问题时,主动征求并认真采纳法制机构的意见。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严格按程序上报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2.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培训。制定和完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开展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位干部都能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全年局党委开展集体学法活动2次以上,完成全系统1565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3.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业务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员业务水平。全年共选派卫生监督人员98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充分利用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网络培训平台和每月云课堂开展网络培训。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度
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制度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保证实施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当的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按照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有关规范和要求,聘请专门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合同、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医疗纠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事项做到法律顾问参与同时提供法律意见。
(三)统筹监管,认真做好各项重点行政执法工作
1.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卫生健康执法办案能力。2022全年共办结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381件,其中一般程序307件、简易程序74件,共处罚没款75.36万元;共受理投诉举报28件(含市场监管部门移送1件),立案处罚10件,处罚没款44.05万元,主要涉及医疗美容、非法行医、公共场所卫生三个方面的问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申请金额16.4万元。2022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适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单位共10家。
2.加大普法执法信息宣传,树立卫健行业良好形象。以卫生健康执法普法信息宣传工作为依法行政的先导,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全年举办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班5起,培训各管理相对人1600人次。与此同时,坚持以卫生健康法治宣传主题日活动为载体,创新法治宣传机制,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参加县普法办开展的“以案说法”,不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全年累计开展卫生健康各类主题宣传日8个,宣传各类法律法规10余部,以案说法案例12个。其中,我局报送的《查处“美容达人”童某某无证开展玻尿酸、肉毒素注射等医疗美容活动案》被省卫生健康委评为2022年度“非法医疗美容十大典型案例”。
3.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等主体自律。监督医疗卫生行业和各经营主体行使卫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的自查制度并落实自查信息公开要求,发挥各单位的主体自律自觉作用。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把好行政许可审批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登记、备案事项的受理、审核和证件发放,全年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908件,已办结908件,其中医疗机构许可事项39件、医师执业注册322件、护士执业注册264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234件、生活饮用水6件,放射诊疗许可7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审查13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9件,市级下发事项11件。
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照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以及龙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内容确定我局的2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无差别受理,进驻事项已实现“五个100%”:100%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100%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无差别受理;100%开通网上办理功能;100%实现“最多跑一次”,除需要鉴定的事项外,已100%通过各种途径实现“跑零次”。
积极开展政务核心指标提升。为提升政务核心指标,我局对权力事项进行再次梳理,通过“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优流程”等措施,变群众跑为部门跑,我局目前的指标为政务服务2.0线下一网通办率100%,政务服务2.0总一网通办率100%,政务服务“好差评”好评率为98.90%。
(四)严格执法,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
1.抓好疫情防控执法检查。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等省市文件,持续对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巡查实现每半年100%覆盖一次,出具整改意见共计485条、处罚82家、责令关停单位11家,公共场所立案查处46起。按照工作职责对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情况开展检查,对医疗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隔离点日常的地表、物表、物品清洁消毒及终末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360人次对县内临时启用的集中隔离点和健康驿站开展监督检查共98次,提出整改意见118条,完成交办问题62个。
2.开展职业卫生重点企业服务指导。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发函〔2022〕7号工作要求,组织培训、宣传法制,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意识,提升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能力,完成143家企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的精准分类。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智慧”卫监系统建设,提升执法效率。
积极探索实时监控、在线监测、综合研判的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新模式,将大数据应用到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按照省2022年数字政府系统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任务清单的通知》,拓展“数智卫监”应用覆盖面。辖区内口腔诊疗机构接入省“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率为93.9%,辖区内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86%、社会办医疗机构76%、村卫生室22%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已接入的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诊疗行为风险管控项目实时监测。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1家,已100%接入省“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智能监管系统”。辖区内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宾馆酒店和政府定点接待宾馆酒店50%接入省“住宿场所透明保洁智能监管系统”,辖区内12家,已安装6家,达到50%;辖区内营业面积≥10000㎡的宾馆旅店50%或至少10家民宿接入省“住宿场所透明保洁智能监管系统”,辖区内营业面积≥10000㎡的宾馆5家,已安装3家,达到60%;积极推进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共有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医疗废物智慧采集终端,并接入省医废监管系统。开展全县游泳场所智能监管项目,共有6家游泳场所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并完成在线监测数据接入衢州市卫监游泳池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二)推进双随机执法工作,统一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在当前卫生监督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努力做到执法办案有力度,职能监管有进度,执法协同有广度,迈出行政执法新步伐。2022年共完成省级双随机任务数384家,完成384家,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已公示384家,公示率100%。其中联合跨部门执法双随机56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60家,罚款金额15050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队伍老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薄弱,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后勤保障难以保证,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创新能力不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行政执法方式创新不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办法不多。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卫健系统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一)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监督执法新环境、新任务、新要求。 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打造 一支“精干、高效、严谨、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以“学知识、练本领、强素质”为主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实现监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改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坚持“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不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流程提升执法文书制作的能力,提高案卷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权力的执法监督。
(三)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职业病多发等行业监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迫切需求。
附件:2022年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基本信息表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2022年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基本信息表
填报单位: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填表人:冯建平 填表日期:2023年1月12日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 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 ||||||||||
受理数 | 准予许可数 | 不予 许 可数 | 结果公开数 | 上年度结转案件数 | 受理案件数 | 办结案件数 | 听证案件数 | 结果公开数 | 申请强制 执行案件数 | 被复议(立案)案件数 | 被诉讼(立案)案件数 | |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 908 | 908 | 0 | 908 | 0 | 381 | 381 | 1 | 381 | 0 | 0 | 0 |
备注:1.统计周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止。
2.填报主体:依法授权的单位自行填报;依法受委托的单位由委托行政执法机关填报,涉及多个受委托单位的,分列案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