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土整治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
关于2021年度国土整治项目管理的
实施意见(暂行)
各模块、行政村:
为贯彻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充分挖掘补充优质耕地潜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垦造耕地、旱改水、建设用地复垦、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建设,现就2021年度国土整治项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垦造耕地和旱改水项目的政策处理款及村工作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其中垦造旱地按1.6万元/亩,垦造水田按2万元/亩进行包干。2021年通过验收的政策处理款按青苗费6000元/亩(茶叶等盛产作物可放宽至8000元/亩),工作经费3000元/亩包干到村。项目清表费用按照500元/亩标准包干,由乡镇直接委托或由行政村委托,在项目正式立项后进行拨付。2021年度全镇垦造耕地任务为950亩;旱改水项目任务为260亩。
二、垦造耕地和旱改水项目统一由县国土局组织上报立项、统一委托规划设计、统一委托招标代理、统一委托监理、统一组织验收。项目工程直接费按财政审价后公开招标的价格控制,工程结算按项目通过验收后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支付。土地整治项目原则上累计增加额度不得超过10%(含)。项目累计变更额度在10%以内的,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乡镇自主决策审批,变更表报县耕保办备案存档后,组织变更工程施工;有特殊原因确需超10%的,经乡镇审核确认,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县耕保办组织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耕保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方案审查,会审通过后,组织变更工程施工。
三、垦造耕地和旱改水项目的有机质培育,涉及有机肥和石灰由县国土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费用由县财政按实列支。我县土地整治项目的种植管护期为5年,种植管护期内要求种植管护主体落实种植农作物,新增水田项目要求落实水稻等水生作物种植,新增旱地项目要求落实旱粮作物种植,并要求保证农作物的成活率。项目五年管护期内,垦造耕地、旱改水项目,对于新垦耕地落实农作物种植的,按照新增耕地每年2000元/亩的标准列支管护资金,其中新增水田落实水生作物种植按照1500元/亩进行种植补助,新增旱地落实旱粮作物种植的按照1000元/亩进行种植补助;剩余管护资金为设施维护补助费,用于管护期内垦造、旱改水等项目管护期内的项目整改、设施维护等相关费用。
四、垦造耕地、旱改水项目区内涉及坟墓迁移,由村级出具涉及农户清单并经乡镇审核确认后,按照单穴2000元/个,双穴3000元/个的标准进行迁坟补偿,资金单独列支,与项目政策处理款一并拨付。
五、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按项目竣工验收的新增耕地面积计算,以20万/亩包干支付。其中异地搬迁农房政策处理费按合法建造占地面积100元/平米支付;合法空闲宅基地政策处理实行2万/亩支付,地上附着物参照垦造项目政策处理标准支付,原则上政策处理费不高于3.3万元,种植管护费包含在经费内,不再单独列支。乡镇预留1万/亩的经费,用于保障项目五年管护期内种植、流转、项目整改、设施维护等相关费用。2021年度全镇建设用地复垦任务为150亩。
六、耕地质量提升按项目竣工验收面积计算,以1000元/亩工作经费包干支付,其中乡镇500元/亩,村级500元/亩,通过市级验收后进行拨付。项目建设涉及配套工程占用土地的,按最新的土地征收区片综合价标准给予农户政策处理补偿,通过县级验收后进行拨付。工程款拨付参照垦造项目的工程款拨付方式执行。2021年度全镇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任务为150亩。
七、加强政策处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专门成立:
1、政策处理协调组:
组长:钱程、张雄飞 成员:童斌全、马贤福、尹楠、郑婷婷及涉及村联系班子领导、驻村干部。
主要职责:充分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及有关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负责协调处理各村、每个项目的政策处理;ƒ做到公开合理,确保补偿资金按时统一发放。
2、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组:
组长:马贤福 成员:温建平、曹季军及项目监理
主要职责:负责对工程全程质量管理监督;‚做好涉及项目设计变更的联系协调工作;ƒ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督查整改;④加强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监管,督促监理人员到场,做好工程日志,做到日志详实,监理资料完善,落实监理考核办法等。
八、乡村工作经费可适当用于乡村两级对国土整治工作的考核,乡镇对村干部考核奖励可以从村工作经费中列支。为充分调动各村积极性,镇政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村多发动多开发,年终将根据各村经国土部门实际验收面积给予村级有功人员专项考核奖励,设置奖金池,由各村自行申报,镇级审核把关后发放。奖励标准为:
1、各村垦造耕地和旱改水项目,根据通过县初验的实际新增面积分档设置奖金池:⑴任务数内的行政村按照1200元/亩计入奖金池;⑵超额完成任务的行政村,任务数内按照1200元/亩、任务数外按照2000元/亩计入奖金池。奖励资金由镇政府列支。有功人员认定和奖金金额在奖金池内由各行政村自行申报,由驻村干部和组团团长审核后上报镇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后进行发放。书记、主任“一肩挑”人员奖金按照不超过400元/亩进行限额。
2、垦造耕地项目采用“进度+产能”竞争激励机制予以奖励。超额完成奖,对各行政村完成年度土地整治任务数之后超额完成的项目,按照1万元/亩(超额部分)的标准进行超额完成奖励,奖励村级工作经费。提前完工奖,垦造耕地项目完成时限以县政府下达的乡镇最晚完成时间节点为准,提前1个月完成且通过县级验收的,按新增耕地800元/亩计入奖金池,发放村级有功人员。
3、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根据通过县初验的实际新增面积分档设置奖金池:任务数内的行政村按照3600元/亩计入奖金池;⑵超额完成任务的行政村,任务数内按照3600元/亩、任务数外按照6000元/亩计入奖金池。奖励资金由20万包干经费中列支。有功人员认定和奖金金额在奖金池内由各行政村自行申报,由驻村干部和组团团长审核后上报镇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后进行发放。
4、涉及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根据通过县初验的实际新增面积的村书记按照100元/亩计奖。奖励资金由镇政府列支。
龙游县詹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