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7/2022-139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林水函〔2022〕26号 公开日期: 2022-09-02
发布单位: 县林业水利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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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59号代表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 09- 02 16: 57 浏览次数:

徐永军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塔石溪小流域综合整治的议案》已转至县林业水利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龙游水利工作的关心的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塔石溪作为我县北部的一条重要的河道,特别是对沿线各村生产生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局也特别重视这些中小河道的治理。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局就将塔石溪的综合治理列入了十四五实施计划之内。目前塔石溪综合治理有两个关键性因素制约着项目的落地。第一,塔石溪上游佛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均未批复,项目落地性还存在不确定因素。佛乡水库项目的不确定性对塔石溪综合治理的范围、规模等级、治理方案等技术参数的确定同样带来不确定性。第二,塔石溪沿线土地性质调整的工作还未结束,项目使用土地要素暂时不能保证。目前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及我县资规部门对接,尽快解决以上两个制约要素。届时我局将排相关人员及设计人员对塔石溪流域进行详细调查与对接,希望委员您能帮助我局工作,使塔石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尽快落地,彻底解决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一步与所在村沟通,争取顺利完成塔石溪的系统治理任务。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提出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水利工作!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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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