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8- 17 10: 29 浏览次数:

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共体、督学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基202215号)和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衢教试院〔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游县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龙游县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舒建明

副组长:叶杏友    周  华   吴克建  

徐  健    沈银水   方小康

成  员:邱小燕    胡正茂   姜圣宝   

        颜红波    朱  宁   王  勤

徐国浩    徐伟建   陈  玲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本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考生权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招考办,由邱小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全县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毕业和升入高中段学校的基本依据。

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按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一)统一考试科目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640分,具体考试科目、卷面分数、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见下表:

考试科目

卷面

分数

考试

形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语文

120分

闭卷

6月22日

(周三)

上午

9:00-11:00

数学

120分

闭卷

下午

13:30-15:30

社会

80分

闭卷

16:10-17:30

科学

160分

闭卷

6月23日

(周四)

上午

9:00-11:00

英语

120分

闭卷

下午

13:30-15:10

体育

40分

按照《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教基〔201612号)和《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恢复游泳选测项目测试的通知》(衢教办基〔202137号)执行

(二)统一组织领导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命题、组考、阅卷等考务工作由衢州市教育考试院会同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实施,试卷卷首统一冠以“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衢州卷)”。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统一阅卷,阅卷教师在衢州市范围内抽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补考,由龙游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单独命题,补考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龙游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统一报名条件

1.2022年龙游县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龙游县户籍(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在外县就读要求回龙游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县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2.非龙游县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县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为: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未领取《浙江省居住证》,但已经办理居住登记,且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签有劳动合同或领取营业执照满一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并在我县取得相应学籍且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者,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者不受所列条件限制。

3.无初中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本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和已注册过高中段学籍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生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可自行选择回户籍地或在学籍地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但不得同时在两地报考。龙游户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均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出具户籍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户籍地教育考试部门审核后才能报考。衢州市体艺特色学校的体艺特色生和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跨省招生学校学生的招录工作不受“回户籍地报考”要求限制。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具有龙游户籍在衢州市范围内其它县、区就读且有学籍的学生,可以选择在就读地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就读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若想报考龙游县内普通高中学校,须回龙游县报名并参加中考。

(2)具有衢州市范围内其它县、区户籍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学籍的学生,若想报考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报名并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若在龙游县报名并参加中考,只能参加我县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3)龙游县户籍且学籍在衢州市外初中学校的学生,想回龙游就读高中学校的,须在中考报名时选择回龙游报名并参加中考。

(4)衢州市外户籍且学籍在我县的随迁子女学生,若是选择在龙游报名参加中考的,按龙游县高中学校相关条件参加录取。

我县户籍在外就读需回龙游报考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具体报名工作由龙游县教育局招考办组织实施 。

三、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2022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参照《衢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衢市教基〔2019〕14号)、《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龙游县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教招〔2021〕67号)文件执行。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品德表现要达到合格以上,其他三个维度至少1A2B等第以上;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2022年5月20日前,各初中按要求完成2022届初中毕业生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县教育局招考办。

四、高中招生工作

(一)坚持多元评价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切实规范招生范围

根据属地招生政策要求,我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应在龙游县内招生,并实行同步招生。衢州市体艺特色高中的体艺特色生可在衢州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

(三)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普高和职高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待报上级核定后实施。体艺特色学校的体艺特色生在衢州市内跨县(市、区)及普通学校招生计划均由衢州市教育局核定后实施。

(四)优化志愿填报

按政府数字化改革的要求,今年高中招生全面实施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志愿填报时间设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体艺特色生志愿填报除外)。

衢州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平台基础上统筹设立“衢州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统一入口,平台内设立五个区块,分别是市区(柯城、衢江、市直)、龙游、江山、常山、开化,每位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选择对应的区块填报志愿。统一平台覆盖设区市范围内的所有高中段学校,所有招生类型均须在网络平台录取,衢州市教育局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全过程管理,严禁任何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类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和中职学校(职业高中)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高中段学校一律不得录取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对龙游县户籍但未回龙游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我县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予录取(体艺特色生除外)。

1.普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录取

龙游中学安排70%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由县教育局依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数等因素,将龙游中学的招生计划数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分校录取。

(2)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统招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若以上两项仍相同,则按科学、语文、数学、英语四科顺序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几项仍相同,按英语人机对话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时出现并列分情况,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3)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在体育、艺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高中段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2022年龙游中学、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在我县范围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学校提出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5月底前完成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测试结果和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均要参加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今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2019年和2021年统招录取分数线平均值的65%(2020年因疫情体育中考取消故分数不列入参考,下同)各招生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实际适当提高特长生各招生项目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特长生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4)普通高中体艺特色生录取

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经衢州市教育局批准,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为衢州市级体艺特色高中学校,实施特色招生试点,2022年计划招收30名体育、艺术特色生。有意向参加该校特色生招录的考生,需在4月29日至5月1日登录衢州市体艺特色高中特色生报名平台完成线上志愿填报,每名学生最多填报三个体艺特色高中志愿,5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对应学校志愿作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统招录取之前,按照中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方式进行录取。

(5)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招生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衢州市核定的2022年秋季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招生计划,在市内普通高中全部完成录取后,开展其他地市民办普通高中在龙游的录取工作。

2.中职学校招生录取

积极推进中职学校招生改革,开展普职同平台同步招生。探索自主招生、统一录取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招生模式,继续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支持开展“普职融通”,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招生、协同育人,进一步健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1)中本一体化招生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实行提前批单独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 75%(艺术类等特殊专业招生除外)。考生提前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高(含特长生、特色生)、职高等招生录取工作,所填志愿自动作废。

(2)跨县域统筹招生录取

中职学校根据职业教育“五统筹”改革要求,在市教育局核定的跨县域招生计划指标范畴内开展跨县域招生。跨县招生专业应为学校强优或扶持专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 360 分。

(3)统招录取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和中职三年制招生全部纳入平台统一招生。参照普高统招录取方式实施。

(六)严格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可加3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地区考生,可加8分投档。

3.军人子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要求执行。

凡获得多项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项不得累加。

符合条件的考生和家长于4月20日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申报少数民族加分等中考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县教育局5月30日前完成初中毕业生加分名单审核工作并公示,同时报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七)控制重复教育

县教育局根据实际制定控制重复教育的政策措施,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校优先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龙游中学、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不得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八)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教职成〔2015〕122号)、《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工作。衢州市教育局按下达的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各高中学校新生学籍总数,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格审核录取新生是否符合高中学校的招生条件,严格按录取名单对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通过。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县教育局依托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严格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

(九)规范高中段“公民同招”

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当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的规定,民办普通高中主要满足我县群众的教育需求,招生计划纳入我县高中发展计划,以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招收新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或变相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以本文件规定的录取方式以外的方式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未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民办学校应依照法规严格按发改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各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才能对外发布,招生宣传要符合招生政策要求,不得误导考生和家长。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施考(含特长生专业测试)期间,各校要加强监考老师和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安全等事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和管理,密切关注考生身体状况,严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完善临时留观室和备用考点、考场建设,积极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制订安全防范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考试过程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

(二)推进制度建设,确保公平公正

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全面负责对本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考生权益。进一步完善中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实现考点考场图像实时视频监控、全程录像。实行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培训和监控评估等制度,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考试招生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服务至上,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行为误导、干扰、强迫学生填报志愿。

(三)加大执行力度,健全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强化执行。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停止当年招生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衢州市教育局已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局工作业绩考核。对规范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治理不力的县(市、区)教育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教育督导部门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列入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督导结果纳入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履职考核指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格把好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并迅速稳妥处理,坚决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于7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五、本《通知》由龙游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衢州市 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名单汇总表

2.衢州市 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名单汇总表

 

 

 

龙游县教育局

2022年421

 

 

 

 


附件1 

衢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名单汇总表

学校:                      (盖章)    校长:                  教育局:                      (盖章)

序号

报名点名称

报名号

姓名

性别

考生类型

身份证号

随迁信息

考试分值、等次

录取类型

语文

数学

英语

社会

科学

体育

加分

总分

人机等次

综合素质

排名
















1A2B


































































































































































附件2

衢州市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名单汇总表

学校:                      (盖章) 校长:                        教育局:                 (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初中学校

家庭地址

考试成绩

专业

类型

备注

语文

数学

英语

社会

科学

体育

加分

总分















































































































































































































 

备注:类型包括普通、高考班、五年一贯制、中本一体化。


 

(此页无正文)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