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职能
机构全称: | 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机构简称: | 龙游县文广旅体局 |
机构职能: |
名 称: 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负责人姓名:胡炜鹏 电 话: 0570-7018798 监督电话: 0570-7029002 单位地址: 龙游县文化东路536号 邮政编码: 324400 机构简介: 下设办公室、市场管理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广播电视科、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乡村旅游科、体育事业科等10个科室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 (三)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相关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全县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五)负责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相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监督管理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负责博物馆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存、弘扬、普及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十三)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广播电视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查处违法问题,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旅游专业安委办日常工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乡村休闲旅游。拟订并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扶持政策。负责乡村休闲旅游项目(民宿、农家乐)的指导、申报和实施等。做好对乡镇(街道)、部门涉及乡村休闲旅游工作日常督促及考核工作。协同做好乡村休闲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县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督,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管理健身气功。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并组织落实全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及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拓展广播电视主流声音传播途径,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加快推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数字化建设和智慧文旅建设。 |
机构地址: | 龙游县文化东路536号 |
联系方式: | 0570-7029002 |
机构负责人: | 胡炜鹏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