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1/2022-138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政发〔2022〕67号 公开日期: 2022-07-22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16:05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龙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国家发展战略,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为更好地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33 号),结合龙游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我县成为“活力四射”“美丽幸福”的浙西新明珠作出积极贡献。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2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5%以上,努力争创体育现代化县,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引领工作,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和管理规范等,落实全民健身重点领域相关标准,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制定项目团体标准。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体制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等政策文件,确保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

(二)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多类型体育健身设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健身需求,增加农村地区体育设施供给。按体育现代化县的标准新建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建成龙游县全民健身中心。加强城市绿道、步道、骑行道、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沿江、公园、人防工程、桥下空间、建筑屋顶、老旧办公楼、废弃仓库等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贯彻落实新建居住区的健身设施配建水平达到室内户均建筑面积≥0.3平方米或室外户均用地≥0.9平方米的标准,推进体育设施全覆盖。积极参与未来社区建设,推广装配式健身设施新建1个体育公园、5个社会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地)、2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0个百姓健身房。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提升工程,支持体育场馆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实施百姓健身房星级评定制度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费开放补助政策。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开展线下或线上科学健身指导。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送体育下乡”活动,下沉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指导群众进行健身活动,推动健身运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企业,提升群众体育的专业化水平与身体素质水平。提供体质测试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实效,达到每千人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3.8人。

(四)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作用。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根工程。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加强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加快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到2025年实现县“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全县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129个。力争在2025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的体育社会团体达到2家,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覆盖率达到65%。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独立运行。

(五)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秉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以体育总会、行业体协、单项体协等各级各类体育组织为基础,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建立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赛事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项目。办好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8·8全民健身日”等活动,不断创新“云赛事”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形式,推动线下场景与线上活动的深度整合。进一步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登山、游泳、球类、棋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发展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瑜伽、龙舟、舞龙舞狮等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坚持每四年举办一届县全民运动会制度,每两年举办一次不少于5个项目的健身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批固定、有特色、参与面大的基层健身比赛。鼓励各乡镇(街道)从地方资源和历史、文化特色出发,打造“一乡一品”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工间操,提高慢性病预防能力。

(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深入“体教融合”,推进青少年文化课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引领学生养成终生锻炼的好习惯。健全分学段、跨区域三大球及传统体育赛事体系,组织学生参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及体育运动技能理论实知识学习。鼓励县内体育传统学校以及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梯度建设,加大建设体育老师和教练员队伍,完善青少年运动训练体系,科学训练,规范训练,挖掘青少年运动人才。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体卫融合,提倡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逐步建立体卫融合健康服务站点,推广个性化运动处方,为群众定期开展体质测定,提供体育健身方案与科学健身的指导服务,探索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健康体检范畴。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促进体旅融合,加快体育休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产业配套设施,促进龙游县体育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龙游县山水资源优势,推广水上运动、龙舟、登山、汽车拉力赛、垂钓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优秀项目、精品路线和示范基地。

(七)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按照省委数字化改革要求,以数字化改革撬动体育领域改革。运用大数据智能和“数字赋能”,加快形成便民、利民、系统、智能的新型治理模式,全面提升体育治理水平。全面优化全民健身地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数字化,迭代升级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建立运动健身数据库。加快实现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升级健身步道、运动场所和体育公园的智能化设施,促使我县体育数字化转型,做深做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体育领域掌上办事“掌上办公”。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中心和智慧运动场馆,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推进赛事管理运行机制改革,支持社会力量承办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顶层设计,重视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推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指标纳入到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完善考评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不断强化责任单位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二)强化经费保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完善规划利用政策。加快研究制定出台《龙游县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从政策法规、制度保障上引导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探索建立体育消费合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组织资助和捐赠全民健身事业,提供公益性的群众健身服务。县体育发展公司要努力探索国资公司运营模式,充分利用国家体育产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县健身、运动休闲资源开发和营运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健身休闲产业用地控制规模,科学选址,并将相关用地纳入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四)实施绩效评估。2025年开展实施情况评估,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龙游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龙游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长:柴琼颖(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  升(县府办副主任)

胡炜鹏(县文广旅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员:李兴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海军(县委机关工委副书记)

求张锋(县精神文明指导中心主任)

董永生(县发改局党委委员)

 华(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国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廖成钢(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斌(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方爱芸(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超(县资规局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方燕飞(县文广旅体局党委委员)

陈元清(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惠忠(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周小平(县林业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轶(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惠(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伍军健(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文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岗(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凡(团县委副书记)

 静(县妇联副主席)

郑兴仲(县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

 旖(龙洲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蔡艳辉(东华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郑伟芳(湖镇镇党委宣统委员)

邱丽娟(小南海镇党委宣统委员)

 献(溪口镇党委宣统委员)

诸葛青(横山镇党委委员)

赖宇浩(塔石镇党委宣统委员)

 (詹家镇党委宣统委员)

叶志仪(罗家乡党委宣统委员)

 婧(庙下乡党委宣统委员)

 慧(沐尘畲族乡党委宣统委员)

翁剑丰(模环乡党委宣统委员)

陈王兴(石佛乡党委宣统委员)

 贝(社阳乡党委宣统委员)

 涛(大街乡党委宣统委员)

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文广旅体局。办公室主任由胡炜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方燕飞同志兼任。


信息来源: 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