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 07- 21 10: 39 浏览次数:

王忠明等代表:

您在龙游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培育文化型企业,全面助力共同富裕的建议》已转至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说,近年来,龙游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南孔文化重重落地”的重要嘱托和浙江省委关于“打造文化高地金名片”的指示要求,赓续文化根脉,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文化标杆——龙游博物馆、城市会客厅——市民驿站等一批基础公共文化服务配套陆续“诞生”,点燃文化惠民的热度。“三团三社”“一站五员”等文化队伍逐步形成,催生和培育了县域内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我县在2013年已制定《龙游县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但是我县目前的文化型企业,还存在总量偏小、实力偏弱、产业层次低、地域发展不平衡、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人才匮乏、融资难及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如何加大培育文化型企业,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实践。
    一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文化型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意识。通过技术创新,才能从根本上做大做强企业,才能拥有不竭的生命力,才能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通过充分挖掘和发挥地理、经济、人文、资源等优势,利用自身规模小且管理灵活的特点,选择技术创新战略模式,克服刚性过多、灵活性不足的弊端。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方向,打造出具有个性化风格的文化定制产品,整合多种资源并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将创意物化成为技术创新产出。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努力践行“最多跑一次”,降低文化型企业准入门槛。鼓励个人或者法人依法以个人声誉和版权、经理人资质、产品品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创办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独资和合伙企业申办文化企业,可以不受资金额度限制。适当降低初创小微文化企业的公司注册资金门槛,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三是制定扶持政策。市文旅局目前在研究制定《衢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文件出台后将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街区、基地)创建、原创文化内容生产、文化产业服务平台优化、文化人才培育等方面加以扶持。政府也可以考虑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公司,运用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对文化型企业发展进行资金的扶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扶持方式,以保障文化产业的平稳发展。明确财政资金的扶持方向,重点鼓励、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在政策上也要向民营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靠拢。采用贷款贴息、风险补贴、技改补贴、中介费用补助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四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市“115人才工程”、县“百名菁才”等遴选推荐,培养一批本土文化教育名家。利用各种激励政策引进人才,并制定合理的人才教育、引进、流动、使用、培训、评价的工作机制,使各个人才都能有创新意识,并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为文化型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组织选送优秀文化人才参加业务进修、培训、考察交流,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是探索“产学研”发展模式。通过走“产学研”之路,一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加强自身创新能力,合理谋划自身研发模式,成为产学研的主导,拓展技术内涵、强化品牌产品、占领市场,在产学研结合中发挥更大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委托开发、联合科研、共建研发基地和共建经济实体等形式寻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咨询和服务。

六是丰富文化产业特色。厚植文化优势,设计开发一批具有龙游地域文化特色、满足旅游消费需求、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创产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全面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建立以高端印刷、工艺美术、传媒影视等为特色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培育和扶持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且行业知名、特色鲜明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专精特新”成长型文创企业,做强以“纸、木、食、印、渔、茶”为代表的文创旗舰企业,积极扶持一批文创生产基地、特色文创街区。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文化旅游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