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2-07-15 18:01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机构简称: 龙游县环卫所
机构职能:

(一)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管辖区域内 10.5 米以上道路、广场、公园的环卫保洁,城市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管养工作,承担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的发包、管理工作。

(三)承担城区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协调和管理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城区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无害化处置工作。承担城区易腐垃圾运输、处置监督管理和城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业务指导。

(五)承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承担应急方案备案工作。

(六)承担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终端监督管理工作及设施无害化登记查评工作。

(七)承担突发性环境卫生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

(八)承担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九)承担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停业和歇业批准、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关闭(闲置或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证审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等行政辅助工作。

(十)完成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衢州路龙三中对面加油站后
联系方式: 0570-7024943
机构负责人: 黄筱莉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