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2-1377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7-12 |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2-13779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2-07-14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飞云小区安居工程建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因龙游县飞云小区安居工程及周边道路配套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龙游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龙政发〔2022〕39号)等规定,依法对飞云小区安居工程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进行了审查,确认该项目房屋征收符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现将该项目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详见飞云小区安居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
2.房屋析产分割、典当、赠与、买卖、租赁或抵押、房屋装修、户口迁入、分户;
3.新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4.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
5.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征收工作人员将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具体时间见入户调查通告,届时请各被征收人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照。
特此公告。
附件:飞云小区安居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飞云小区安居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