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9/2022-1377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7-14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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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对龙游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答复的函(龙民函〔2022〕28号)

发布时间: 2022- 07- 14 10: 51 浏览次数:

李文杰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立小区敬老模式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镇10个社区于2017年前均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18年又改造提升了2家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康复护理、托养、家庭支持、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服务。为提高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发挥其枢纽和示范作用,全部实行社会化运营。2022年,我们针对部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室被挤占挪用、设施设备破坏破损不全、管理服务较为滞后的现象,将投入400万元对15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并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自2014年7月以来,我县20个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养老服务设施面积5208.85平方米,其中17个小区已完工验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4514.98平方米,下步我们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作用,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服务场所,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的上门服务。建设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让老年人能在自己的小区内享受娱乐、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

二、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2018年起,按省市要求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我县以开办老年食堂、养老机构配送餐、社区共享食堂、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模式为依托,为居家养老的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和失智失能老人提供集中就餐、配送餐等服务,目前助餐配送餐点94个,共为1500多老人提供配送餐服务。目前我县对提供配送餐服务的机构运行补助政策: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由社会力量举办并依法登记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用餐人数,给予4万元-6万元运行补助,以及每人每餐2元的助餐补助,就餐日平均人数在30人以上,以6万元为补助基数,每超出1人每年增加1000元运行补助。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发展为老社会组织,发展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引导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探索“时间银行”养老模式,逐步提高“时间银行”储蓄率和承接机构到位率。采取志愿服务行为折算成时间单位和积分形式,通过建立志愿服务兑物品、兑服务的激励机制,实现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者结合。同时,积极引导社工人员和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群团力量和社会公益性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事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

(经办人:龚浙豫,联系电话:0570-7026050)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