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9/2022-1377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7-14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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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3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龙民函〔2022〕25号)

发布时间: 2022- 07- 14 10: 46 浏览次数:

翁婷代表:

您在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障社区工作经费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被分割为一个一个社区,以社区为单位,逐步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国城乡社区兼具着国家治理基本单元与居民生活共同体双重角色属性,社区的有效治理是面向未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体现。因此,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关键在社区,关键在人。龙游县辖6镇7乡2街道,共有城市社区16个、农村社区263个。近年来,龙游县民政局秉持“群众有感、社会参与、科技支撑”的原则,不断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社区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标准,在社区基础建设上,结合未来社区、“邻礼汇”、“居民会客厅”等项目,通过改造或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同时综合整治闲置社区用房,对照小区建设管理要求,认真梳理原有的社区管理用房,整合起来真正用于小区管理和建设中,设置真正能用于社区日常管理、日常社区活动开展的场所。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尝试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

二、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严格落实《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健全社区减负机制,严格执行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厘清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边界,不得将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或者变相转嫁到社区。进一步完善“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工作机制,有明确社区工作职责的同时建立相应配套制度,在人、财、物上实现真正的减负。二是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财政保障标准,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保证社区运行经费2-3年动态调整一次。同时,民政部门将积极引导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三、打通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晋升通道。2022年中组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指出,“对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程序解决事业人员身份,特别优秀的可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选拔进街道(乡镇)班子。”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不断探索优秀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街道班子,注重从连续任社区主职满5年、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招聘)街道(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在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设置一定的定向招录名额或给予在岗在职社工一定优惠政策,使专职社工成为吸引力强的职业。

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社区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


(经办人: 张秀  ,联系电话: 0570-7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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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