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进口物品部分防疫费用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
07-
13
18: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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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游县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意见》(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6号)文件精神,拟对二季度工业物防进行补助,其中4月份32家、5月份36家、6月份36家。(具体项目见附表)
公示期自7月13日至7月1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570-7018391(监察室)
二季度工业企业进口物品防疫补助清单(4月份、5月份、6月份).docx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