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19-2020年度龙游县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县委发〔2021〕32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5号)、《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操作细则》(衢经信转升〔2019〕1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龙游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补助条件
(一)数字化改造项目主要是指涉及内部数字化运行相关定制软件,工业软件,行业软件,外购的商业套件以及相关的SAAS应用及配套硬件等。(例: MES、ERP、APS、LIMS、PLM、SRM、CRM、WMS、OA、HR、业务中台、数据中台、边缘计算、工业区块链、工业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分析等);
(二)项目实施的合同及票据需在2019-2020年度内。
三、申报补助比例
(一)工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协同制造)、能源管控集成化、服务模式延展化及个性化定制等五个方向的应用,且2019年和2020年申报项目的软性和硬件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按28%进行补助,市级龙头和标杆企业,补助标准上浮2个百分点;
(二)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企业在2019年和2020年申报项目的软性和硬件投资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按20%给予补助。
四、申报材料
(一)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二)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工厂物联网项目需提供,申报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无需提供);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购置软件及配套硬件的清单(见附件3)、合同、发票复印件等;
(五)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其它事项
(一)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县政府扶持政策,由企业自主选择一项补助政策,每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性补助;
(二)工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项目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市级龙头和标杆企业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80万元,两类企业补助金额受年度的县级地方贡献总额限制;
(三)申报补助享受年度的企业效益评级D类企业、未通过后续规范性审核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六、联系方式及时间
联系人:张宇雄:13567039235,739235,0570-7566590。
周振华:17805706088,766088。
联系地址:龙游县经信局(新二路16号)2楼信息化科。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9日前。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