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游县第三批项目制培训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15:54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8部门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前期项目制培训目录征集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在保留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部分培训项目,现更新公布龙游县第三批项目制培训目录。

请各镇、乡、街道支持和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及个人参加项目制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操作流程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建立实名制培训补贴人员档案,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合规。以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为依据进行补贴的项目,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照《龙游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规程》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培训完成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含企业)确认培训合格名单并发放相应培训合格证书。项目制培训结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补贴申报资料的初审,经审核符合规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拨,并做好培训补贴的发放工作。


龙游县第三批项目制培训目录

序号

项目制培训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企业

1

安全员

县应急管理局

2

家庭照护者

县民政局

3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经信局

县市监局

县妇联

4

劳动关系协调员

县人力社保局

县总工会

5

礼仪主持人

县市监局

6

形象设计师

7

婚姻家庭咨询师

8

市场管理员

9

文化经纪人

10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

11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饮片购销员)

12

电子商务师(跨境电商方向)

县经信局

13

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医疗护理员)

县卫健局

14

污水处理工

县国资办

15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16

导游

17

调饮师

县妇联

18

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家务服务员、母婴护理员)

19

玩具制作工

20

造纸工

企业

21

制浆工

22

纸箱纸盒制作工

23

印章制作工

24

印泥制作工

25

感光材料生产工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游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