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龙游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项目制培训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院校、培训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电子商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2022年龙游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项目制培训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龙游本地注册,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培训经营资质。
(二)培训场地与培训项目相适应,设施设备与培训规模相匹配,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具有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每个培训项目配备1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2名以上实训课教师,有专职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向及人数
(一)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450人
(二)电子商务师(跨境电商方向):400人
三、支持政策
按照《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浙人社发[2019]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符合要求的电子商务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项目,县经信局参照《龙游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规程》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培训完成后由县经信局和培训主体确认培训合格名单并发放相应培训合格证书。项目制培训结束后,县经信局负责补贴申报资料的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财政局做好培训补贴的发放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申请。培训主体下载《2022年龙游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项目制培训企业申报表》,填报后报县经信局。
(二)评审。县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对培训主体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复核,经评审确定2022年龙游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项目制培训主体。
(三)签约。县经信局与入围培训主体签定《2022年龙游县电子商务项目制培训协议书》。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龙游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项目制培训企业申报表》1份。
2.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专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或劳动合同1份
4.每个申报项目授课教师的身份证、职称证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内部讲师需提供任命文件,兼职教师需提供聘用合同
5.培训相关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及培训教材各1份
以上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24702493@q.com,纸质材料送至龙游县经信局信息化(电子商务)科,联系人:徐莉,联系电话:0570-7022813。
关于开展2022年龙游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项目制培训主体遴选的通知.docx
龙游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