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龙游县2022年数字生活新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
为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数字生活新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向全县范围征集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聚焦数字商贸等领域,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新服务带动新消费,培育壮大一批重点行业平台,打造一批标杆区域,加快建成数字生活服务强县。根据当前实际工作情况和需要,重点围绕数字生活新服务重点场景及生活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直播电商等)高质量发展、重大线上促消费活动、商贸企业云化改造和省级特色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以重点项目为引领,推动数字生活新服务高质量建设。
二、实施重点
(一)数字生活新服务场景、平台建设。
支持数字生活新服务各领域(数字商贸领域为主)重点场景、生活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培育各类购物、文旅、医疗等线上线下结合服务场景,分梯度培育本地生活服务电商平台,以新服务引领新消费,提升居民生活消费的获得感、满足感。
(二)电子商务(直播电商等)高质量发展。
重点支持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公共直播间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完善电子商务(直播电商)新型基础设施,加强全县电子商务(直播电商)质量标准体系、规范体系建设,支持电子商务(直播电商)人才孵化、培训等服务,开展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合规行动,营造良好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发展生态。
(三)重大线上促消费活动。
重点支持以新服务引领新消费,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各类网络促消费活动,如“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美好生活浙播季”“数字生活嘉年华”等,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购物体验,全力实现“促消费、扩内需、提信心”。
(四)重点商贸企业云化改造。
重点支持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中型商场和小型连锁零售企业等商贸企业对人员、商品、场景进行云化改造,推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和智能软硬件服务终端,开展营销推广、品牌管理、客户服务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更好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
(五)高质量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工程建设。
支持开展高质量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工程建设,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引领,统筹数字商贸等领域,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重点围绕省级数字生活新服务特色镇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共同富裕示范标杆,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经验和做法。
三、实施方式
1.采用“因素+项目清单”方式,进行竞争性遴选。
2.在上述1-4领域内,由县经信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项目筛选、评审工作,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
四、实施要求
(一)申报要求。
1.强化闭环管理,由县经信局统筹协调,积极摸排数字生活新服务项目,制定区域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形成省与地方联动扶持机制。县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填报《浙江省2022年度数字生活新服务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
2.突出项目落实,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要围绕打造新型消费体系,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注重遴选高质量项目参与竞争。县经信局、财政局汇总后联合填报《浙江省2022年度数字生活新服务项目清单》(附件2)。
3.注重示范引领,遴选项目需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效用和借鉴推广价值,附件2清单中的项目需逐个填报《浙江省数字生活新服务项目计划信息表(2022年)》(附件3)。
4.项目申报报告。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项目资金投入明细表(附件5)
注:3、4、5、6项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填报。
(二)项目要求
1. 各类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后开始实施,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2. 项目未享受过中央和省级商务类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补助金额不包括政府投入资金。
3.请于3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六份、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及word格式各一份)报送至县经信局信息化(电子商务)科,联系人:徐莉,联系电话:0570-7022813。
附件:1.浙江省2022年度数字生活新服务项目计划申报表
2.浙江省2022年度数字生活新服务项目清单
3.浙江省数字生活新服务项目计划信息表(2022年)
4.补助经费可列支内容
5.项目资金投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