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 02- 28 08: 58 浏览次数: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秉承法治至上、法治行政、法治治理体系理念,认真对照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全面落实依法治理,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统筹法治规划。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同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由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目标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和制度化工作来抓,运用法治思维指导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实践,全年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2014件,较上年增长97.6%,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35件、简易程序案件679件。全年通过智能监控系统抓拍车辆违停24051起,较上年增长43.9%。

(二)学法普法结合,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开展集中学习,并充分利用“周一夜学”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治思想、宪法知识以及日常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学以致用、以考促学的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与业务技能。二是邀请行政法学专家、法律顾问等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开展依法行政、行政处罚风险防范、执法办案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培训共10次,促进学法用法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机制、新载体、新手段,依托公众号、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等新兴阵地开展法治宣传,线上线下齐推进。通过文明养犬进小区暨“宠物犬证服务”应用推广,对城区重点管理小区开展普法宣传,使文明养犬观念深入人心;结合党员联户、扶贫结对到户帮扶之机送法上门,广布市容环境、建设规划等法治元素,共计发放法制宣传册13000余份,积极营造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完善协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建设,减少和规避执法风险。与公安部门形成共同约谈机制,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当事人不予配合、违法行为不及时整改等情况进行联合约谈,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更好地应对案件逐步跨区域、跨领域流动趋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邀请县检察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规范等进行把关,并对需移交办理的公益诉讼类案件进行预先审查,有效加强对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通过与法院加强强制执行阶段联动,由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给予强力支持,有效推进、落实当事人自行整改,特别是恢复原状类案件执行中发挥了明显作用。如在五爪垄、鸿路夏外来垃圾倾倒案中,因当事人疏于执行申请法院强势介入,除罚款之外,高效责成当事人自行分拣运输,规范分类处置到位,恢复原状,达到了兼顾司法公正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参谋作用,在制定重大决策事项、法律业务咨询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源头。

(四)落实执法制度,规范公正执法。依据龙游县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依法行政办通〔2019〕1号)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306起;规范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有效性,2021年共计召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议14次。严格落实《关于防范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办理、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若干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干涉执法办案情况出现,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五)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通过加大执法事项、执法重心、执法力量、执法保障的下沉力度,切实为属地管理和基层治理赋权赋能。目前,我县龙洲街道等6个中心镇(街道)已赋权到位,实现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为了让基层执法更好地“接得住、管得好”,确保改革不断档、不卡壳,我局加强与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沟通交流,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衔接,以确保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程序到位,合法合理。二是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整合全县域行政执法资源,最终形成“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1+5”行政执法模式。依据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情况,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跨区域巡查、应急联动等联合执法。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指导。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法治政府认识不够深刻。法治队伍建设、法治信息工作等提升空间较大,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时仍不能做到面面俱到,问题的提出偏笼统,面上问题多、具体问题少,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意见提的不够。少数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得还不够,缺乏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强烈意识,学习主动性不强,尽管参加各类法律培训,但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点的很少,以简单的通过培训为目标,而不是以更深层次的学习相关知识为目标,面对具体复杂的问题缺少理论基础。

(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全局年度办案数量在全市排名较为靠后,执法办案处于沉睡期,部分干部工作思维固化,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对高频事项适用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不熟悉,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新领域案件办理能力略显不足,存在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的畏难情绪;执法手段不足,当前行政处罚内容庞杂且呈逐步增多趋势,在现有法律和组织体系下,可适用的执法手段与违法行为多样化、行政执法复杂化的现状相比明显不足,因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和措施,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不够;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言法语、执法记录仪等使用不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上表现出随意性,重实体轻程序,存在案件调查取证不充分,案件定性不准确等问题。

(三)执法力量不均、力量不足。从表面看,这是一支庞大的执法力量,全局在编干部88人,执法证持有人员86人,持证率达97.7%,但实际离全员办案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机关干部、老同志等办案意识不强,缺乏执法办案的主动性和专业性。个别单位人均办案量仍然偏少,超过三分之一执法人员办案数量为个位数,形成了各基层分局、中队办案量差距较大的局面。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职能扩展的同时,执法力量并未按照职能划转的要求得到有效补充,导致执法力量与监管职能不匹配,部分领域事项成为行政执法的盲区,执法不到位带来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四)职责边界不够清晰。一是工作面广,任务重,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多个行政执法系统中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进行了分离,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职能时,往往需要原行政部门在审批材料、检查意见、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知识上联合协作。二是各部门在行政监管的责任归属上存在认识争议,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任务分工不够明确,存在未严格按照事项目录的边界界定执行,以处罚权划转为由放弃监管情况,在业务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为避免出现重大错误,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以完成任务为工作重点,“争着管”和“争着推”现象同时存在,引发职权交叉和执法空白。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局党委始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的工作体系,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工作计划,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和督促依法行政工作。坚持落实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集体决策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着力做到在领导上强化,在机制上优化,在力度上硬化。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对法治政府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构建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正式施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背景下,为构建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以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立足职责,扎实稳步做好第二批综合行政执法264项事项划转后的执法和监督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度,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提升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覆盖。以各分局为单位,梳理日常管理中的高频事项、群众关切事项,每季度制定相应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城市管理空间。通过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商户、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等宣传活动,以横幅、展板、宣传册等多样化的形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安全、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以市民的法律需求为导向,由执法人员面对面为市民答疑解惑,将法律知识和服务送到广大市民身边,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培养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向“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迭代升级,发挥行政执法指导办监督、指导作用,扎实推进执法事项划转工作。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在湖镇镇、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避免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实现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动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建立乡镇(街道)与各职权下放部门间无缝协作机制,各部门要根据下放职权,在执法力量上予以支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四)推进执法办案质效提升。建立司法审判与综合执法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岗位轮训、法制培训多维度合作交流,促使队员准确掌握行政执法程序,提升预防、化解行政败诉风险能力,提升依法履职、规范办案水平。组织开展法律专项培训,紧扣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通过开展比学习、比技能等各项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强化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的研究和探讨,组织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座谈和学习,从典型具体的个案入手,提高执法办案的实际操作能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出台执法办案积分考评实施办法,对考评机制进行优化,做到执法数量与执法质量、执法办案与执法规范、执法能力与执法成效相结合;规范案件卷宗制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控制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做到科学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8日

信息来源: 县综合执法局